相比其他行業,建築業的危險性相對較高,澳門的建築工地和工程地點(下稱工地)過往亦曾發生致命或嚴重的工作意外,除導致人員傷亡外,亦對他們的家人造成極大的傷痛。雖然保護工地內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是承造商和僱主的法定義務,但研判過往所發生的工作意外,當中有不少是由於人員疏忽大意所引致,因此確保建築從業員具備安全施工基礎知識十分重要,只要人員具備相關基礎知識,並在施工時有效實踐,將有助減少工作意外和職業病的發生。
為此,早前立法會通過第三/二0一四號法律《建築業職安卡制度》,該法律將於十月六日生效。法律強制要求在工地參與施工的人士必須持有由勞工事務局發出的有效建築業職安卡(下稱職安卡),以確保該等人士已具備建築業安全施工基礎知識。因此,不論是以僱員、僱主或自僱人士身份,在沒有職安卡或所持有的職安卡已過期情況下而在工地參與施工,會被罰款澳門幣五百元。另外,由於僱主亦負有監督義務,因此法律亦規定僱主如果僱用沒有職安卡或所持有的職安卡已過期的僱員在工地參與施工,僱主會被最高罰款澳門幣七千五百元。
至於仍未獲發職安卡或職安卡已過期的人士,按照《建築業職安卡制度》規定,只要是澳門居民或獲許可在澳門逗留並於工地工作的非本地居民,無需具備任何學歷,均可到勞工事務局報名參加職安卡相關課程(訓練或重溫課程)或公開考試,經考試後成績合格,可以獲發或續發有效期為五年的職安卡。在法律生效前已發出的職安卡仍然有效,直至有效期屆滿為止。
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職安卡的資訊,可以登入勞工事務局網頁www.dsal.gov.mo或致電八三九九九四五四查詢。(法務局供稿)。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三/二0一四號法律《建築業職安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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