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治安警處理一宗懷疑洗黑錢案件,前晚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一銀行前拘捕兩男女,起獲一百一十張由內地銀行發出的提款卡及四十六萬三千五百元現金港幣。現場消息指出,當時二人正以大量提款卡不斷在櫃員機提款,引起市民懷疑揭發事件。
涉嫌洗黑錢的兩男女分姓伍(女),三十九歲,來自江蘇,金行銷售員,持藍卡,於去年七月中旬申請來澳工作;劉,為伍女的表弟,三十三歲,無業,來自江蘇。案件已交由檢察院偵訊。
案情指出,前晚十時許,案中兩男女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大豐銀行用大量提款卡提款,引起市民注意,有人懷疑涉及洗黑錢活動,遂報警處理。治安警接報到場將二人帶走調查,在女子身上起獲四十二張由內地銀行發出的提款卡、二十五萬港幣;男子身上則起獲六十八張同類提款卡及二十一萬三千五百港幣。
治安警經翻查銀行閉路電視後,確認二人曾在本月十四日在同地點以同樣手法提款,經盤問後,有人承認當時提款四十萬元,但已輸光在賭枱。伍女指出,所有的一百一十張提款卡屬她所有,她聲稱是託朋友在內地三家銀行申請的,而錢亦是她所有。劉某稱,今次是義務幫助表姐提款,沒有報酬,又指對事件全不知情。
警方調查有關提款卡後,暫未發現偽造。按規定,該等提款卡每張每日最多只能提取一萬元港幣。警員亦到過伍女工作的金舖、調查過伍女的顧主及同場工作的胞妹,二人稱一直以來未有發現伍女有大量提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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