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最近有關於「街影條例」的存廢問題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街影」主要是跟指根據樓宇水平面構成的七十六度角,樓宇按其高度投射於街道的陰影。(第四二/八零/M號法令第八十八條第一款)透過此建築結構可以相對有效地保障樓宇之間的空氣、陽光、通風及衛生等。早前特首崔世安建議取銷街影條例,引起社會熱議,街影廢存問題與居民的居住環境質素有密切的關係,青洲坊會青研小組羅穎森、李冬敏認為本澳目前並不備取銷「街影條例」的條件,另一方面,建議政府亦應要進行公衆諮詢,尋求社會共識。
澳門舊區重整計劃討論多時仍未有定案,而新城區正進行填海工程,當局待工程竣工後將進行基建工作,對於新城填海區的規劃,目前仍在諮詢階段,新區現在猶如一張空白的白紙,特區政府可以依照現有的法律法規或新推出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對新城區進行規劃,相信政府做好相應的對「街影」的補充措施,即使豁免「街影條例」對新城區樓宇的限制,也是有商討的空間。
事實上,澳門歷史城區是以澳門舊城區為核心的歷史街區,區內受《文化遺產保護法》所規範,樓宇不能夠隨意增高,必須要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而制度樓宇的高度,並且受到對世界文化遺產的景觀影響等限制。換言之,歷史城區受到《文化遺產保護法》的保護,不受高樓林立、光線不足、通風不順等問題影響文化遺產的景觀,並使歷史城區的區內環境得到保障。
相反,令人十分優慮的是廢除「街影條例」後,對非歷史城區的舊區來說影響十分嚴重,例如北區。北區人口密度是全澳最高,而現時已有不少高樓林立,區內的環境一直是社會大眾關注的重點。然而,若取銷「街影條例」之後,樓宇的加建必然會再增加區內的人口,增加區內的負擔。再加上,澳門地方細小,舊區的街道短而窄,若取銷「街影」的限制,將使區內的「陽光從此不見了」,甚至會出現牙籤樓、屏風樓等問題,對區內生活環境造成較大的影響。
過去種種的歷史原因,本澳的城市規劃並不完善,加上人口及居住密度高,居民憂慮取銷街影條例,會降低生活環境質素,盡管當局指出透過《土地法》、《城規法》、《文遺法》及城規會把關,能對樓宇高度進行嚴謹的規範,不過社會上有意見指出有關法例只屬綱領性法律,其他技術指引亦非法定文件,而城規會亦僅為諮詢機構,令社會質疑社會相關法例仍在檢視實踐的情況,加上未有完善和嚴謹的指引作規範之前,取銷街影條例的討論仍為時過早。
特區政府有計劃開展舊區重整工作,而「街影條例」對舊區的環境更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對舊區的整體規劃有較大的影響,但是,無論如何重整都無法像新區一樣,從一張白紙似的規劃舊區,因此,舊區不宜取銷街影條例,政府應以居民的利益作為首要考量元素,平衡各方利益,並且對「街影條例」的存廢問題進行公衆諮詢,尋求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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