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兩名立法議員吳國昌及區錦新到政府總部遞信,敦促特區政府容許先天殘疾人士一次過補交三十六個月的社保供款,以讓他們能同樣受惠領取每月三千一百八十元的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措施,真正體現政府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
區錦新引述社工局方面稱,臨時殘津屬社會保險制度,不會接受未曾供款的人士申請。但區錦新認為,臨時殘津受惠對象包括先天性殘疾人士,已屬於社會福利,應同等情況、同等受惠方合理。
吳區議員辦事處指出,近年收到不少先天殘疾及弱能人士家長的投訴,指特區政府沒有對先天殘疾者給予足夠的支援,尤其在殘疾金方面,完全關閉了向他們發放的大門。及至今年七月特區政府終於從善如流,針對先天殘疾人士,以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臨時殘津)名義每月發放予相關人士,每月發放三千一百八十元的津貼,以協助先天殘疾人士解決生活上的困難,這算是特區政府回應弱勢人士呼聲的一項德政。
吳區信函中指出,可惜的是,政府在這一項德政下又遺漏了一班更弱勢的社群。這項措施規定,申請人必須向社會保障基金供款滿三十六個月,才獲發放臨時殘津。由於社保基金過往只對後天殘疾人士發放殘疾金,使得部分先天殘疾人士沒有加入自願供款的行列,而臨時殘津這項規定,就使得這批先天殘疾人士未能受惠。
臨時性殘疾津貼只須供款三十六個月便可每月獲發給三千多元的津貼,明顯是一項扶助弱勢社群的社會福利保障,而非社會保險性質。議員指出,對同等情況的人士,便應一視同仁,而非強設關卡給一部份人而不給另一部份人,製造社會矛盾和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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