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環保局代副局長葉擴林昨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時表示,新噪音法將社會生活噪音列入法律適用範圍,在實施初期,當局對產生社會生活噪音會以人性化方式的勸喻為主,但若屢勸不改便會執罰,罰款由一千至二千元。他相信新噪音法會提高執法效率,主要執法部門是治安警和環保局,其中社會生活噪音主要由治安警執法。環保局正與治安警磋商執法指引。
葉擴林又稱。過往噪音投訴如涉及多頭執法,環保局到場了解後,需致函相關場所的執法部門,安排時間測量噪音。而新噪音法將優化執法流程,主要由治安警和環保局負責,無需再三轉介其他部門,相信可提高執法效率。
就有意見關注到有公共工程假期照開工長期引起噪音一事。葉擴林表示,現行噪音法規定,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可申請假日施工,但沒有規定時間。
而明年將實施的新噪音法除禁止使用高污染和高噪音的打樁機外,較低噪音的鑽樁也有限制聲音分貝,日後公共地盤在例外時間施工需提交計劃,詳述設備及安排等,當中環保局能提供有約束力的意見。葉擴林又希望施工單位與周邊居民保持溝通,例如在當眼處留下電話,方便居民與施工單位直接聯擊,相信可有效解決特別是個別工人發出的噪音。
葉擴林又認為,新噪音法將於明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屆時會將社會生活噪音列入法律適用範圍。現時二十四小時輪班工作,社會生活噪音的產生和傳播更加複雜,要有效改善,除立法和執法外,亦需同步普法和從教育宣傳著手,提高公民意識尤其重要。
葉擴林表示,社會生活噪音主要是由人發出,若每人均注意會否滋擾鄰居,已可改善問題,環保局已制訂計劃,加強環保信息,希望社會大眾共同關注,顧己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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