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黃的」合約將於下個星期四便屆滿,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現時政府與「黃的」在續約上尚有幾點未有共識,其中之一是「黃的」希望在續約生效同時開始收取附加費。政府則認為「黃的」提出收取附加費可以考慮,但考慮需時,現時距離合約屆滿時間太短,他稱,政府需同時考慮提供純電召服務有增加的費用,也要考慮市民的負擔能力。
劉仕堯認為,政府底線是「黃的」可以繼續提供服務,但服務要獲得社會認同和市民可以負擔,他不希望商討沒有結果,否則便會有替代方案,希望將市民的不方便減到最低。
宏益電召的士公司執行董事鄭穎超強調,提出「黃的」收取附加費,已考慮社會大眾的接受程度,不會是天價。
鄭穎超表示,根據過去九個月的營運情況和蒐集坊間意見,向政府提出多個具體改善服務的方案,附加費是其中之一,用意是平衡經營電召服務的額外成本,以及補充和吸引更多司機加入,他們亦提出在舊區等設置定點電召,在定點電召不收取附加費。
鄭穎超表示,即使不能於續約後立即執行,亦希望可以有具體方案,以評估在未來的合約下「黃的」能否生存。宏益的立場是希望可繼續為市民服務的同時,亦配合政府政策。
交通事務局消息:宏益一百個的士特別准照十一月六日到期,過去數月,政府一直持續與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就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展開磋商,政府強調,特別的士必須以純電召形式提供服務,並作為一般的士(黑的)服務之補充,無意延續混合型特別的士服務。
宏益一百個的士特別准照自今年二月續期後,政府密切監察其運作,根據統計,截至九月其電召成功率及接線率均只有四成多,高峰時段,僅能提供約二十部純電召的士服務,遠低於其准照數量,未能達到政府的要求。
在磋商特別的士准照續期安排期間,宏益透過書面說明該公司對特別的士服務的具體意見,包括:提出以「電召及站載」的形式運作、增設特定的士站等,對此,政府認為,只要有利於乘客使用服務,政府均樂於支持和配合。
至於在收取電召服務附加費的問題上,雖然政府基本認同此方向,惟須廣泛聽取社會意見,綜合分析和考慮社會的認受性、市民的承擔能力、通脹,以及是否影響其他的士服務等才可執行。故此,不應與是次續期結合。
政府重申,特別的士的設立是為補充普通的士服務,且明白社會大眾對電召的士有需求,故是次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必須以純電召形式經營,若未能符合續期條件要求,相關的士特別准照將於到期後失效。政府在與宏益進行磋商中,亦同步跟進各項後備方案,包括加快二百部普通的士的發牌工作、保持與其他的士台聯繫協調等,以保障一旦宏益之的士特別准照失效時將相關影響減低。
與此同時,政府亦會繼續加緊步伐整理和分析《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所收集的意見,開展特別的士招標的前期準備工作,盡快完善特別的士的發牌制度,更好地配合社會發展及回應市民的出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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