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與六個建築和工程相關協會和商會代表舉行會議,聽取業界對正在細則審議「建築及城規專業認可法案」新修訂工作文本的意見。當中,業界尤其關注非永久居民或不常居住澳門人士,藉著過渡期機會申請專業認可或執業註冊;強制性保險的標準具體訂定;未來「建築及工程專業委員會」如何組成,以及涉及具體操作的十項行政法規之框架等問題。
按照法案建議,申請在十三個建築和工程及城規師專業範疇的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和執業註冊,其中條件須為澳門居民,不過,業界要求是應永久性居民。一常會主席關翠杏表示,委員會與業界代表並沒就此議題作深入討論,不過,委員會之前審議法案時向政府表達過業界意見。而委員會對是否規定必須為永久性居民就「沒有強烈取態」,但就認為由於涉及居民工作權利,故作出怎樣規範需十分謹慎。
另外,業界關注非永久居民或不常居住澳門人士,會否藉著法律實施設有兩年過渡期機會,申請專業認可或執業註冊,由此建議在法律上作出一些限制,包括要求每年在澳至少需一百八十三日居住要求。
政府希望在今年完全該法案立法程序,而一常會審議法案的工作也到了最後階段。因此,一常會要求業界於一周內提交書面意見,其後再向政府反映。
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胡祖杰在會後接受傳媒訪問表示,業界期望法案建議未來成立的「建築及工程專業委員會」,能逐步增加專業人士比例。他指出,根據其他地區專業制度都是由業界作主導,因應澳門剛開始建立制度,初期由政府作主導也是合理,「但一步一步應該走向由民間主導。現在文本提到是民間代表不能多過政府代表,希望逐步增加專業人士比例。」他又認為,各相關專責委員會應由相關專業人士參與。
澳門建築師協會理事長梁頌衍表示,下一步業界將會就如何制定好相關行政法規與政府討論,希望可避免漏洞。他並表示,將來會有十項行政法規需要制定,希望政府能夠首先有清晰的框架,以讓業界知道制定的方向。
昨日出席與一常會會議的業界代表還有:澳門工程顧問商會理事長JORGEROSA、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基、澳門建造商會副理事長羅志昌及澳門建築機械商會理事長蕭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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