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考慮澳門大學舊校區原為高教功能,政府將其一分為八,其受惠高校五單位,唯一受惠私校城市大學另需遵守三附加條件。
政府昨日下午假高教辦公室舉行記者會,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蘇朝暉、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體育發展局局長戴祖義、澳門大學校長趙偉、澳門理工學院院長李向玉及旅遊學院院長黃竹君等出席,並介紹澳門大學舊址未來使用規劃情況。
蘇朝暉表示,隨著澳門大學遷往橫琴校區,該大學原有舊校址上的各項設施,均需要重新規劃用途。為了讓本澳珍貴的土地資源能夠發揮最大的效用,經過綜合考量,特區政府已完成澳門大學舊址未來使用規劃,並公佈相關安排。
他稱,澳大舊校區原設計都屬高教功能,也考慮澳門高等教育存空間不足困難,以及高教配合特區發展的重擔,故以扶助高教教育、公眾使用為原則進行相關的安排。
澳大舊校區一份為八,其中六單位均為官校或政府部門,一受益私校為城市大學、另留下兩幢樓政府作備用。
蘇朝暉回應城大為何能受惠時表示,除了城大屬高校外,城大還和政府另簽三附加條件協議:一是必須呈報新的教學空間的相應發展計劃,二是不可減少原有校舍的面積和空間,三是必須繳交相應的租金,租金正由政府權責部門計算中。
獲益的六間官校或部門主管各介紹了相關的安排,其中,澳大會在所獲場所開辦持續進修課程及碩士班、並同時作為澳門研究中心地址。行政公職局則考慮未來開辦公共行政學院。其他計劃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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