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新澳門學社代表昨列席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審議「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時薪」法案會議,理事長蘇嘉豪會後表示,按照國際和歐盟的標準,最低工資時薪應訂在工資中位數的一半或六成,據此,法案建議時薪三十元跟國際和歐盟的標準有差距,但法案已進入立法程序,為避免社會再爭論,以及讓兩工種僱員可盡早獲得最低工資保障,學社就此「袋著先」。不過,學社同時開出條件,包括法律上寫明每年調整一次,以及加入方程式以工資中位數的一半或六成計算,蘇嘉豪希望藉此逐步達到國際標準的應有最低工資水平;以及政府必須明確全面實行最低工資的時間表。
三常會昨早繼續聽取團體對「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時薪」法案的意見,並互相討論看法,新澳門學社三名代表蘇嘉豪、周庭希及陳樂琪出席反映意見外,房屋局和勞工局的官員也有列席會議。
蘇嘉豪在會後指出,法案建議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時薪三十元並不足夠,且以國際標準應訂在工資中位數一半,及歐盟標準更是工資中位數六成,若採取這兩個標準,以本澳現時月入中位數一萬三千元計算,時薪應為三十點二五元至三十七點五元。
學社建議法案中寫明每年調整最低工資,以及加入計算方程式以工資中位數的一半或六成的要素。蘇嘉豪認為,現時法案寫明時薪和日薪及月薪金額的規定是欠缺靈活性,將來一旦作調整時又要提交立法會審議,需經過不少程序和花時間。建議參考對最低維生指數調整的方法,改為由行政長官每年以批示訂定最低工資的金額;並認為,每年調整
學社亦促請政府,必須明確全面實行最低工資的時間表,蘇嘉豪認為,在清潔及保安兩個工種實施最低工資一年後,政府檢討及作調整時正是本澳全面實行最低工資的適合時機。
另外,學社指,需給中小企業提供適應過渡的安排,建議在實行最低工資的第一年,僱主至少支付七成,政府最多補貼三成。蘇嘉豪表示,政府補貼以一年為限,同時補貼措施不能適用於聘用外僱。不過,最低工資制對外僱需同時實施,以示同工同酬的平等原則。
三常會主席鄭志強形容會議氣氛良好,「大家交換了意見,講得幾好。」而學社代表認同法案一些概念,如先處理物業管理範疇清潔及保安的兩個工種僱員最低工資訂定;同時學社堅持政府要有本澳全面實行最低工資的時間表。
不過,鄭志強不認同學社有關每年調整最低工資的意見,他認為,在未清楚實施最低工資的實際情況前,法律列明每年重新計算最低工資金額可能有些武斷。至於學社有關政府給予中小企一年補貼的意見,鄭志強指學社想法是善意,但對其他也是低工資行業就有不公平問題。他表示,僱主也沒有提出要政府補貼,現在關鍵要處理是物業公司可以透過合法途徑增加管理費,這樣管理公司便可增加僱員薪酬,從而達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
鄭志強還表示,政府至今仍未提供本澳還有多少行業工種時薪低於三十元,以及未有業主會的大廈數量。他指,委員會需要有足夠資料和清楚情況審議法案,以可針對可能觸發矛盾在法案盡量採取相應措施。否則,若難以完善條文,擔心日後會激化矛盾,產生民怨。
三常會其後還將分別與工聯總會、民建聯及物業管理商會舉行會議,聽取多方對法案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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