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近日,記者從拱北海關了解到,該關偵辦的「八.二八」筆記型電腦走私進境案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法院一審判決二十名被告人、一個被告單位犯走私普通貨物罪,二十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兩年兩個月不等;1被告單位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二十名被告人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零五十萬元至十萬元不等。法院同時判決追繳被告人走私違法所得一千零五十三餘萬元和沒收走私貨物一批。
據了解,該案為二0一二年拱北海關偵辦案件。拱北海關接到舉報稱,有「水客」團夥通過雇請學生,將大量筆記型電腦經拱北口岸走私入境。該關立即組織偵查人員對線索情況進行摸排,經過大量的前期經營工作,逐漸掌握團夥的構架和運作情況。二0一二年九月二日,拱北海關部署開展收網行動,該關在全域範圍抽調了二百余名精幹警力,組成二十個行動小組,先後分赴北京、深圳、廣州,以及在珠海等地,隱蔽接近目標,等待戰機。次日二十二時,各行動小組同時在四地開展抓捕和搜查行動,至九月四日凌晨三時四十五分,目標嫌疑人悉數落網,行動中查扣涉嫌走私的新、舊ThinkPad等筆記型電腦一千零八十五台、各類帳冊一批,扣押凱迪拉克等品牌小轎車三台,凍結資金人民幣二百八十萬元。拱北海關隨即對該案展開立案偵查,案件代號「八.二八」。
據初步查明,國內客戶胡某、葉某等人向香港或歐美的供應商訂購ThinkPad筆記型電腦後,其先將貨物發到香港、澳門,然後由香港人何某或侯某雇傭「水客」走私進境。何某有時也自行向歐美供應商訂貨後走私進境,再分銷給國內客戶。貨物走私進境後,通過多家快遞公司發往廣州、深圳、北京中關村電子市場等地的國內客戶。該案涉案的筆記型電腦既有全新的,也有部分為舊的二手貨,案值約人民幣一點八三億元。
據辦理此案的海關緝私員警介紹,走私團夥為求牟利,除了走私全新產品,還走私了部分二手電腦。歐美國家筆記型電腦更新換代較快,進入二手市場的筆記型電腦價格普遍較低,走私團夥大量從歐美國家低價購得二手電腦後,企圖走私入境牟取暴利。該案的另一個特點是,走私團夥雇傭「水客」偷帶入境牟取暴利,其中相當大一部分「水客」為學生或殘疾人,由於多是二手電腦,「水客」們在過關入境時即使被海關查驗,也稱是個人旅途自用物品,因此,該種走私手法的迷惑性非常強。此外,緝私員警在搜查時發現,該團夥在內地多個電腦銷售點均設有專門的維修間,主要是對走私入境後的二手筆記型電腦進行拼裝翻新。「這樣可以大幅提高這些二手電腦的新舊成數,私貨銷路好了,團夥利潤也高,但是,這種以次充好的行為,極大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一位專案組緝私員警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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