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李靜儀表示,回歸前,政府為支持旅遊業發展豁免作旅遊用途車輛的稅務,措施一直沿用至今。隨著博彩業的蓬勃發展,不少博企均透過旅遊公司為其提供運載員工或客人之服務,引致這些俗稱「發財巴」的數量激增。社會質疑,博企、酒店賺到盤滿砵滿,卻仍可繼續享有免稅車的政策優惠,實乃稅制的不公義。
雖然當局一年多前表示,已設立由交通事務局、旅遊局及財政局人員組成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對旅遊車今後應否繼續取得機動車輛稅務豁免事宜,進行分析與研究,但至今依然未見有具體舉措,居民普遍要求政府不要再議而不決。
為此,她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作旅遊用途車輛獲豁免車輛稅的做法,不但有損社會公正,亦令政府稅收減少,更重要是變相鼓勵增加「發財巴」,社會對此頗有質疑,究竟政府何時會取銷有關免稅做法?將會被剔出免稅行列車輛包括哪些範圍?今年內能落實嗎?
二、以往,豁免旅遊用途的車輛稅務本意為推動、培育旅遊業的發展,隨著賭權開放、「自由行」政策的落實,本澳旅遊業已今非昔比,面對年度入境旅客數目接近三千萬人次的發展趨勢,實不宜再盲目催谷。特區政府在檢討取銷作旅遊用途車輛的稅務優惠的同時,有否一併檢視和調控現有的旅遊業發展方向和規模,改變目前「重量不重質」的模式,推動本澳旅遊業朝更優質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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