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新噪音法」自本月二十二日起生效後,當局呼籲居民「噪音擾人,顧己及人」;治安警在當日凌晨共向兩名菲律賓籍男女作出兩宗檢控個案,兩人均涉及在公眾地方大聲喧嘩,被控在公眾地方發出搔擾噪音。
兩名涉案的菲律賓籍男女,分別姓VALLES,二十八歲;姓SAGUCIO(女),三十三歲,兩人均持藍卡。警方亦將報告交環保局執法。
案情指,被檢控的首宗噪音投訴,是在周日(二十二)凌晨零時左右,治安警接報指有人在板樟堂巷空地,有一名男子大聲喧嘩,當警員到場後,發現一名菲律賓籍男子在場大聲與人談話,對方承認當時說話聲浪亦較大,警員即對其檢舉。
同日(二十二)凌晨一時三十分左右,治安警亦接報指在大三巴石級,有一名女子說話聲浪過大;警員在場發現有關女子正在大聲喧嘩而被檢舉。
治安警表示,警方就「新噪音法」進行檢舉的準則,是當警員接報到場後,確認及發現嘈音來源,便會執法檢舉,若警員抵達現場後,未有發現相關的違法行為,便會對懷疑被投訴者作勸籲。
此外,治安警稱,前日上午八時至昨日上午八時,警方共接獲二十四宗噪音投訴,當中有十二宗是以勸籲方式處理,另一宗須轉交環保局,其餘屬未能確認,包括報案者在警員到場前沒有出現。環保局在同一時段內則接獲兩宗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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