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林翊捷表示,不贊成政府撤銷城規會秘書處;他指出,政府當年研究結論以至其後城市規劃法立法原意,在城規體系的設計上將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直屬於運輸工務司司長,相信這是基於制度上關於權力制衡、淡化工務局角色的考量;但現在將秘書處職能歸入工務局,顯然是違背了初衷。
顯然,運作尚不足一年的秘書處其應有作用尚未完全發揮,林翊捷表示,按照原有機制,秘書處有獨立的法律顧問,分析委員是否須需利益迴避或規劃條件圖有否違法等等事宜;秘書處還可以委任相關專業顧問,進行獨立研究和給予獨立意見。由於運行不足一年,法定規劃尚未交城規會討論,因此,秘書處作用未完全發揮。
再者,也是完備制度建設問題,參考內地和其他地方體制設計,其中對規劃機構與建設部門的職能需要清晰分配。本職是城市規劃師林翊捷指出,現時工務局職能過於過多以致擁腫,由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審批圖則、工程監督、公共建設到工程驗收...整個建設過程所有的步驟都歸於一個部門,既不利於權力制衡,也使部門職能擁腫,是以,政府應該重整部門職能。這在二00八年《對構建現代化與科學化的城市規劃體系的探索》諮詢文本中,政府已建議「深入研究設立規劃專責部門方案...。」二0一二年政府公佈《城市規劃法草案及配套法規構思諮詢文本》中,亦再次提及「整合相關部門職能,優化城市規劃體系」這一點。因此,將現時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職能中,有關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的職能分拆出來,簡化工務局過多的職能,同時有利於制衡。「這點在鄰近地區如內地、台灣、香港以至世界其他先進地區,建設部門與規劃部門都是對等的,有成功經驗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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