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議員關翠杏表示,由於規管法例已不合時宜,近年本澳網吧及遊戲機中心衍生了不少社會問題,以網吧為例,雖然禁止未滿十二歲的未成年人進入,但十二至十六歲的未成年人,或穿著校服的學生容許在指定時間進入,且只要父母或其行使親權人士陪同,則不設任何時間限制。當年立法的考慮是網吧仍有一定的學習用途,但目前網吧所提供的網絡遊戲早已較遊戲機中心的更吸引,令不少年輕人或學生長時間流連網吧。
隨著社會發展,網吧對青少年的影響已遠超當年立法時的情況,加上多個政府部門及團體亦已開設專供居民上網及使用電腦的服務,青少年根本不需依靠網吧作網上學習和獲取資訊,社會早有訴求要修訂法例,從嚴修訂進入網吧的規定和限制。
此外,近年不少居民反映,無論是供兒童娛樂或是供年滿十六歲人士娛樂的遊戲機中心,都有引入一些有博彩成份的遊戲,盡管法律對博彩遊戲有一定的規管,但礙於定義空泛,令不少含有變相博彩成份的遊戲可存在於遊戲機中心、甚至存在於供兒童娛樂的場所,吸引不少學生、主婦,甚至是長者長期流連在這些場所內「打機」,情況已越趨嚴重,最近更有學生因無錢「打機」而搶劫他人財物。
為此,她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目前網吧提供的網絡遊戲早已較遊戲機中心的更吸引,令不少年輕人或學生長時間流連網吧,當局會否收緊進入網吧的限制?
二、針對目前不少遊戲機中心、甚至供兒童娛樂的遊戲機中心,均出現不少含有博彩成份的遊戲設施,當局對此有何針對性的打擊措施?會否修法加強規管?
三、社會對目前不少未成年人或學生長期沉迷網吧和遊戲機場所早有不少意見,為此,當局會否全面檢討過相關法律,並對有關場所的選址、營業時間等有更嚴格的規範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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