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教育暨青年局推行「註冊憑條」措施,家長由今日起至月底,可為二0一五/二0一六學年首次報讀幼兒教育階段的子女列印憑條。
教育廳廳長梁慧琪表示,措施去年實施,收到校方、家長意見反饋,效果良好。當局亦會持續優化措施,不斷作出完善。
家長由今日始至月底,可以於全澳三十多個地點的四十多部自助服務機印有關憑條,每人只限列印一次,複印無效。並於本月廿五日至三十一日向決定入讀的一所學校遞交「注冊憑條」。家長若在上述期間未向校方遞交憑條。可於四月一日至三十日向擬報讀並尚有學額的學校遞交。亦即說,註冊憑條的有效期至四月三十日。
為方便家長查詢有關手續,當局一如往來繼續在局內,關閘出入境大堂,中華廣場及港澳碼頭一樓,派員協助家長辦理相關手續。
至於非本地居民幼兒入學,且具澳門有權限實體發出在澳居留或逗留許可逾九十天,其家長可登入當局網頁。
www.dsej.gov.mo,按指示輸入相關資料及列印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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