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恢復細則審議《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首次與委員會討論該法案。三常會主席鄭志強會表示梁維特正式向委員會「莊嚴承諾」,在物管的清潔及保安兩工種最低工資法律生效後三年內本澳全面實行最低工資,並強調一定會在任內實行。
鄭志強表示,委員會爭取四月底完成審議法案簽署意見書,隨之提交全體會議細則討論及表決。如能趕及在明年一月生效,則可望最遲在二0一九年全面實行最低工資制度。
梁司長在會上對委員會之前認為法案三大難題中兩項即獲得解決,包括本澳全面實施最低工資以可彰顯公平性,事實上法案只為兩工種四千六百名僱員得以最低工資保障,但本澳還有一萬三千多僱員收入低於時薪三十元,鄭志強表示,政府有全面實施最低工資時間表,給了這萬多低收入僱員的願景,解決了法案公平性問題。以及就相關配套法律政府已展開立法程序的時間安排,這有助最低工資制度推行。不過,對於法案建議計算最低工資三種模式而導致僱員收入金額不同的難題,多位議員建議採取統一以時薪三十元計算,政府代表承諾研究。
法案對於計算最低工資建議設定三種模式:時薪三十日、日薪二百四十元、月薪六千四百元。然而立法會法律顧問指,按政府方案計算,以時薪和日薪計算每月工資為七千二百元,這較按月薪的工資水平為高(多八百元),再是以月薪計算平均每日工資約二十六元,這也是低於日薪三十元。鄭志強憂慮,這樣以不同模式計而導致僱員收入金額不同的問題,可能會在社會引起爭議。他表示,委員會之前討論將之視為法案三大難題之一;同時由於法案「理由陳述」清楚列出採用此三種計算最低工資模式,顯示這是政府立法原意,故如何修訂待政府考量。
鄭志強指出,解決最低工資計算模式的難題,不僅是立法技術問題,更是政府政策的政治決定。無疑,政府在設定這三種模式是有其技術上道理,當中月薪僱員還享有其他福利等。不過,他強調,市民在概念上已認定最低工資為時薪三十元,但如果以月薪計算僱員時薪卻沒有三十元,社會就會質疑法律公平性,以及政府有否誠意。
多位與會議員建議政府,採取統一以時薪三十元計算的方式,以避免社會爭議外,鄭志強還指出,未來全面實施最低工資制度,面對各行業計算僱員工資方式更多更複雜,且還涉及解僱補償等等情況下,在設定計算工資模式需簡明及統一,否則若繁複就會引伸許多問題。
另外,為物管兩工種實施最低工資的兩項配套法律立法工作進展,據政府代表向委員會介紹,有關「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政府已進入了立法程序,至於「規範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程序,就將會在五月開始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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