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法律改革及國際事務局局長朱琳琳表示,將推行家事調解計劃,並希望引入豁免訴訟費,令市民多善用調解機制。
議員黃潔貞提到早於二0一三年有婦女團體已向政府建議在現行制度中,引入家事調解制度,但至今未見回應。
朱琳琳昨在立法會回應時表示,有關家事調解計劃的工作已經展開,社工局亦派社工前往香港接受有關培訓,由社工局的社工及法改局的法律人員以雙軌並行的方式展開調解工作,未來亦會加強民間組織與社會服務機構的合作。
她又稱,當局在修訂民事訴訟法典時,會引入相關規定,鼓勵先調解,後訴訟,並會修改訴訟費的法律,希望通過豁免訴訟費,使市民多利用調解機制。當局未來亦會制定規範調解制度,希望將有關服務推廣至其他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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