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社工局方面表示,配合法規出台的「家事調解員」培訓及試行工作正在推進中,希望有助調解婚姻危機問題。
社工局副局長黃艷梅、家庭暨社區服務廳廳長區志強昨接受訪問時分別作出介紹。
黃艷梅表示,往港接受家事調解工作培訓的三名社工已完成培訓工作,稍後會在相關事務中介入,嘗試調解臨婚姻危機的個案。
據透露,家事調解涉及面廣,目前社工局側重於「婚姻」與「侵權」兩個範疇。希望能配合明年出台的相關法規作好準備工作。
據了解,擔當家事調解員必須要有社工常識或相關的法律知識,以便可以勝任,即向有關問題的家庭提供多一種幫助渠道。
區志強表示,已面臨婚姻危機的家庭,要面對子女撫養,財產分配等問題,倘「家事調解員」可以在司法程序進行前作好調解工作,並達成協議的話,即可以呈交法庭,減少司法過往程人力成本。
區志強表示,家庭服務的「三級預防」也包括了調解工作,及早介入輔導,調解期可阻止矛盾惡化。「三級預防」希望可以為防止家暴問題發揮積極的作用。
據了解,法務局主導的相關法規計劃於二0一六年出台。
另據透露,社工認證制度之諮詢、起草法案工作也正在緊密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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