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工務局局長李燦烽回應施家倫議員的書面質詢作如下答覆。
「編制總體城市規劃關係到本澳空間資源的分配和發展,影響深遠和廣大,受到社會高度的關注,特區政府一直以來十分重視相關工作。
《城市規劃法》與其配套的行政法規已於二0一四年年初生效,並就總體規劃的編制、核准、實施、檢討和修改作出了規定。為此,土地工務運輸局已開展了總體規劃編制的前期準備工作,包括:開展《澳門總體規劃編制技術指引》研究等,為總體規劃編制的程序組織、成果內容等訂定指引,以便協調相關部門工作。相關研究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當局將根據法律的要求,爭取盡快開展總體規劃的編制,並按有關程序聽取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意見。
城市規劃是政府為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合理配置城市空間資源,保障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平衡各方權益的一項重要工作。由於城市規劃涉及不同領域部門和社會各界,自然產生不同的意見和訴求,為平衡和綜合考量各政府部門,以及社會不同的訴求,《城市規劃法》和與其配套的行政法規已規定編制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尤其透過跨部門溝通機制,作為協調和跟進城市規劃的編制、檢討、修改和實施情況,記錄公共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相關理據。
二一四年三月生效的《文化遺產保護法》已就現存的已評定之文物作出規定和公佈。待評定的文物則由相關部門根據法律的規定作諮詢和公佈,城市規劃亦會依據已評定的文物清單進行編制,推動城市的發展建設及保育工作」。
施家倫議員在書面質詢中指出,近年,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伴隨粵港澳三地的緊密合作,城市規劃的工作尤其重要。城市規劃委員會(簡稱「城規會」)作為政府的諮詢機構,屬於專業諮詢性質,主要負責在城市規劃的相關程序中發表意見,同時會就相關策略研究、法律及規章草案、技術規定等方面提供專業意見。城規會自二0一四年三月成立以來,社會大眾普遍寄予厚望,然而,社會有意見反映,城市總體規劃欠缺方向性,部門之間亦欠缺有效的溝通。
為此,他提出如下質詢:
一、對於本澳的總體城市規劃,當局何時會提交相關草案到城規會,並就建成區和新城區的總體規劃展開討論?
二、對於城市規劃過程中部門意見不一的現象,當局有何具體思路來完善城規會在跨部門協調方面的職能,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三、當局會否考慮公開相關的文物保護清單,確保公眾的參與權和知情權,以協助城規會未來更好地推動本澳城市規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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