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昨日表示,修訂預算綱要法草案已完成,將於今年內進入立法程序。
馮志強及吳國昌兩名議員均關心政府如何做好預算綱要法適時的修改工作。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回應時表示,修訂預算綱要法將於今年內進入立法程序,現時草案已完成,將向相關部門收集意見,之後再向公眾收集意見。
他指出,修改預算綱要法主要方向是更好與基本法規定與精神銜接,體現立法會對財政預算的監督權,亦明確規定財政預算必須按照基本法的「審慎理財、量入為出」原則。
梁維特透露,法案將會規定若政府總開支超出預算金額,必須經立法會審核;同時規定禁止不同部門之間的預算調撥;投資預算中不同項目組、專屬章目亦不可互相調撥。另外,投資預算中開展的大型工程等需按項目組分列預算,同時要列出立項目的,預算需按年分列,以及預計項目效益。自治機構可透過第一補充預算將年度盈餘全數撥入備用撥款的做法亦會取銷。備用撥款亦將設限為不超過預算總金額的百分之三。
梁維特又指出,為提高預算執行透明度,將規定每年七月底向立法會提交中期報告,亦需在每季結束三十天內向立法會提交投資預算執行報告。除財政局公佈中央帳目外,自治機構亦需定期公開本身預算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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