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一般性及細則性表決通過《二0一四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議決案及《二0一五財政年度立法會第一補充預算》議決案。
據立法會二0一四財政年度管理帳目(須根據《立法會組織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通過以及受審計署監察)已結算,由於得出的管理盈餘高於立法黛二0一五財政年度本身預算所預計之金額,為遵守經第二十八/二00九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佈的第六/二00六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補充預算)第一款及第六十八條(管理結餘的轉入及整合)的規定,有必要通過第一補充預算,以便將超出部分記入資本收入章節中之適當帳項,並全數納入「備用撥款」的帳項內。
在立法會二0一五財政年度通過的本身預算之「歷年財政年度結餘」帳項中記入的金額為澳門幣五十萬元,而在二0一四年財政年度管理帳目中實際結算出的金額為澳門幣五百五十三萬二千七百零七元四角二分),差額為澳門幣五百零三萬二千七百零七元四角二分。此金額乃根據現行法律及理由陳述中提及的法律規定記入二0一五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內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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