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中區社諮會委員張淑玲昨日表示,政府應及時更新文物保護清單。
張淑玲昨日於諮詢會上發言表示,城規會日前討論九份規劃條件圖草安,其中引起較大爭議的申請重建項目,位於內港巴素打爾古街一六一至一七七號、栢港停車場對面原有多座舊式建築群已全部拆除。由於相關地段並未申請街道準線圖及提交新的建築計劃,而且在未經城規會討論如何保存該區傳統風貌的情況下,部分樓宇已被清拆只剩下一片空地,社會質疑有關當局的行為是否存在失當。
根據資料顯示,目前受保護的文物清單共一百二十八個,包括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建築物、受保護建築群及受保護地點四類。事實上,除上述一百二十八個已收入文化遺址作為文物保護的對象外,其他如新橋渡船街一號、下環均益炮竹廠和氹仔益隆炮竹廠等為昔日小城的社會輪廓,均具有保護價值。當局有責任審視文物清單以外的其他特色建築物,並按情況作出保護,減少對特色建築物的破壞。
隨著澳門發展迅速,這類有數十年歷史的建築,面臨清拆或保留的個案將會愈來愈多。惟現有的文物保護清單已有二十多年未有作出檢討和更新。有見及此,她促請當局盡快更新不合時宜官方保育清單,不能再以「結構、質量問題」為由,清拆舊式、特色建築物。同時,亦應適時公佈可能被發起評定程序的項目,有利社會各方及時保護各區瀕危建築,在防範如渡船街一號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同時,亦為建築物去留及社會未來走向尋求共識。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