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禁大飯核電廠重啟
【本報訊】據中央社東京二十一日電:日本關西電力公司大飯核電廠三、四號機組被周邊居民控告安全對策不充分,福井地方法院今天判決不准重啟運轉。
這是二○一一年福島第一核電廠核災後,法官判決核電廠不能運轉首例。
位於福井縣的大飯核電廠三、四號機組在二○一一年三月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核災之後,前年重啟運轉,但去年九月進入定期檢修,目前處於停止運轉狀態。
這座核電廠周邊一百八十九名居民向法院控告,以“抗震設計標準當中對於地震搖晃程度的設定不嚴謹,核反應堆的冷卻方法等安全對策不充分”為由,要求核電廠不能重啟。
對此,關西電力公司反駁說:“安全無虞。”
福井地方法院法官樋口英明今天判決指出,原告是住在大飯核電廠方圓二百五十公里內一百八十九人當中的一百六十六人,法院裁定關西電力公司不准重啟大飯核電廠三、四號機組。
有關包括大飯核電廠在內的日本核電廠是否重啟運轉,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正在進行安全審查。福井地方法院今天的判決預料將對核安討論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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