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判四中國漁民入獄
【本報訊】據中新網、韓聯社廿三日消息:韓國全州地方法院群山分院廿三日對四名中國船員作出判決,指控四人“以兇器威脅”韓方海警,遭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至三年,並繳納一百萬至七百萬韓圜(折合約六千○九十至四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除了上述判決,法院還以“妨礙特殊公務執行罪”,沒收涉案的兩艘中國漁船。
報道稱,上述中國船員於去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群山市沃島面於青島以西九十公里海上,“拒絕韓國海警的盤查並反抗”,後被抓捕。有一名韓方海警在執法過程中受傷。報道稱,中國船員趁前一天氣象惡化,進入“韓國專屬經濟區非法捕撈”。
報道認為,韓國法院以“非法捕撈罪”判處沒收漁船的情況較多,但以“妨礙特殊公務執行罪”而沒收漁船的情況還是首次。韓國群山海警方面表示,今後將加強對“非法捕撈”中國漁船的處罰力度。
炒作中方非法捕魚
由於救援不力和腐敗纏身,韓國總統朴槿惠十九日在對國民談話中公開表示要解散海警。韓國媒體最近持續對海警解散“喊冤”,炒作“中國漁船非法捕魚的巨大危害”。海警也發佈資料渲染中國漁船數量,並表示“打擊中國漁船的士氣受到很大打擊。”
韓媒稱,最近中國漁船“大規模”湧到黃海捕撈螃蟹,但韓國海警對此事實上處於“放手不管”狀態,這都是因為朴槿惠以“世越”號初期應對不力宣佈解散海警後“陷入極度混亂狀態”的緣故。
韓海警二十日表示,從四月十六日起,韓朝“海上北方分界線”及韓國海洋經濟專署區附近海域的中國漁船,截至五月二十日已達一千一百○三艘。韓國漁民稱,中國漁船白天主要在韓中漁業協定允許的水域捕魚,待韓國海警鬆懈的晚上則到韓國海域“將螃蟹等各種魚類一掃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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