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番網絡事故 責任誰屬?
隨着有線專營合約屆滿,本澳電視服務晉新里程。向全澳居民免費提供“基本頻道”訊號源的重任,已交由“全資公司”接棒。但“基本頻道”的傳輸系統運作不足一個月,在良好天氣下,出現首次訊號中斷事故,影響黑沙環、祐漢及關閘一帶北區居民正常收看電視,歷數小時,居民不滿。
月內,教青局因惡劣天氣已宣佈兩次停課,月中出現的北區訊號中斷事故,發生在早上七時的返學時段,幸好當天沒有雷雨,否則將影響到居民接收天氣資訊。事件無疑為社會各界敲響警號,中斷訊號影響公共訊息廣播,問題不輕。作為監管部門的電信局,應否要求全面檢討“基本頻道”傳輸系統運作的安全穩健?
電信局回應指初步發現為一部光纖機的連接電纜質量有問題,導致三個公天網絡接入點無法接收“全資公司”提供的訊號源。有公天公司指當天接到通知,要求轉駁另一條後備光纖線纜,訊號源才得以恢復。既然局方已發現光纖線纜本身已有質量問題,若以同類線路設備作為系統的後備元件,能否避免中斷訊號問題再次發生?
“全資公司”與公天網絡接駁訊號當日,電信局負責人親身到場監督工程,但系統有否事先檢測,設備器材方面有否驗收?為何未能在此前發現使用的光纖線纜質量有問題?
近年本澳電訊業出現多次網絡事故,最初較多以“罕見”為由解釋,經過調查後發現,事件起因不乏人為操作失當,局方亦要求營運商理順內部運作流程。其後再有網絡事故,局方例必“責成”營運商盡快恢復正常服務,營運商又“責成”系統供應商查找事故原因,究竟事故應歸責於誰?
當電訊及電視網絡出現事故,若發現問題源自硬件設備,監管當局及營運商是否完全沒有責任,值得探討。
春 耕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