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將公開企業信息
【中新社北京廿三日電】中國今日公佈了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的《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該條例將於今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共有二十五條。《條例》稱,為了保障公平競爭,促進企業誠信自律,規範企業信息公示,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維護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監管效能,擴大社會監督,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所稱企業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能夠反映企業狀況的信息。
《條例》規定,企業信息公示應當真實、及時。公示的企業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報請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批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公示的企業信息涉及企業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應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企業應當於每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條例》明確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企業信息。
《條例》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公示的信息依法開展抽查或者根據舉報核查,企業應當配合,接受詢問調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對不予配合情節嚴重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