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水油致癌物超標三倍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央社、香港中通社八日消息:餿水油事件讓全台再次陷入食物安全危機,“衛生福利部食藥署”今天公佈四件取自胡信德工廠、強冠公司餿水油原料油檢驗結果,未檢出重金屬、黃麴毒素,但檢體酸價偏高,且有兩件檢體的致癌物苯駢芘超出歐盟與台灣標準值的三倍,推測是來自油炸的回收油。
回收油炸用油再煉
“食藥署研究檢驗組長”陳惠芳表示,這次爆發的餿水油是環保回收業的胡信德工廠回收廢油後,由郭烈成收購並經過處理賣給強冠,強冠公司最後製成“全統香豬油”。從最上游原料褐色臭油經過精煉,變身為鮮香純白的市售成品,用肉眼和鼻子聞,完全無法辨識,從外觀無法想像來源是餿水。
“食藥署”配合檢調單位抽取三件來自胡信德工廠的廢棄回收油、一件來自強冠公司油槽還沒有精煉的原料油,經過連日檢驗,砷、鉛、汞、銅、錫、鉻等重金屬及黃麴毒素,皆未檢出或在正常範圍內。之前外界擔心餿水油混入皮革油,但經過檢驗原料油沒有檢出“鉻”,初步未發現混入皮革油。但四件檢體並不包括黑心餿水油業者郭烈成的原料油,“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說,後續檢方還會繼續送驗。
陳惠芳說,酸價代表油脂的新鮮度,四件檢體都超出台灣標準,代表品質可能劣變,長期食用可能導致血管發炎,增加心血管、癌症風險。
酸價是判斷食用油品質的重要指標,陳惠芳解釋,這是油酸受到高溫、水解而劣化,導致游離脂肪酸形成,酸價愈高,表示油質愈差,愈可能是回鍋油、重複油炸的廢油。
此外,四件檢體的苯駢芘含量介乎十億分之○點九至六點六,有兩件檢體高於歐盟食用油脂標準與台灣食用油脂企業指引的十億分之二。苯駢芘主要指蛋白質食物入鍋油炸的產物,也是致癌物質。依據檢驗結果,當局推測業者是回收油炸用油再煉製。
食用廢油法律不容
陳惠芳強調,強冠生產的“全統香豬油”經過精煉,除了重金屬檢驗尚未完成,其他項目都符合衛生標準,只是原料是法律不容的廢油,“這顯示不能只靠檢驗把關。”
姜郁美說,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油炸廢油不可以回收精煉進入食品鏈,這種油脂製造的成品,進入食品加工廠,所製成的食品都要下架。
“行政院”今天表示,“全統香豬油”雖檢驗合格但為非法產品,全部要下架,且依舊要求嚴辦重罰,維護食品安全決心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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