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任重道遠
【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中國學術界第一次明確提出要實行依法治國是在一九七九年。依法治國方略首次被提升到執政黨和國家政治層面,是在一九九七年九月的中共十五大。當年的十五大報告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從此將“依法治國”確立為執政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一九九九年三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依法治國”寫入憲法,從而使“依法治國”從黨的意志轉化為國家意志。
二○○二年十一月,中共十六大報告從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
二○○七年十月,中共十七大報告提出,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將深入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列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
二○一二年十一月,中共十八大報告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確立為推進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對“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了重要部署。從此,依法治國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地位更為凸顯。
從學術界提出到成為執政黨治國方略,用了十八年,從成為治國方略到今天全力推進又過去了十七年。可以預見,依法治國的真正實現還要一個漫長的過程。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莫紀宏說,中國幾千年來都是人治,要改變權大於法、情大於法的觀念,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讓各級官員用法治思維、法制方式處理問題,需要執政黨的着力推進,更需要制度建設的盡快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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