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內地、香港、澳門及台灣四地警方聯合偵破一宗巨額電信詐騙案,合共拘捕31名涉案人士,他們涉嫌假扮檢察院、銀行或警局等機構,要求各受害人將存款轉入所謂的“安全戶口”以“配合犯罪調查”,估計於2年內合共以此方式在台至少成功進行了87次電話詐騙,合共騙取約2億港元贓款。司警相信涉案犯罪團夥於行動中已經基本被瓦解,澳門警方將繼續與其他三地警方保持情報交流,追查其餘在逃人士。
案情顯示,兩岸四地警方於今年5月聯手對一個懷疑專門針對台灣民眾進行電信詐騙的犯罪團夥進行偵查,調查發現涉案團夥懷疑首先會以電話方式分別聯繫案中各受害人,訛稱自己是檢察院、銀行或警局等機構,並聲稱受害人的銀行戶口資料已經被賊人盜用,要求他們將戶口內的存款轉入“安全戶口”以“配合犯罪調查”。當受害人信以為真並照做之後,犯罪團夥隨即就會將存款提取一空,並轉存入事先辦理的多個香港銀行戶口,隨後又會在四地多次重複提款及存款的洗錢步驟以減低被追查到的可能性,估計最終目的是將資金流入內地及台灣。警方並相信,團夥於運作2年期間至少已經成功作案87次,涉案金額估計已達2億港元。
調查期間,澳門警方並查出有部分涉案人士懷疑曾經來澳進行上述洗錢步驟,司警在將銀行存款等訊息與其他三地警方作交流對證之後,初步鎖定新口岸區某單位為一個已經在澳運作至少半年的洗錢基站。四地警方在認為時機成熟之後於本月23日進行收網行動,最終內地、香港及台灣警方成功拘捕了合共31名相信從屬於犯罪團夥的涉案人士,當中包括1名台灣籍主腦。而本澳警方亦成功搗破上述在澳洗錢基站,從單位內合共起出140多萬港元現金、6部電腦主機、14部手機,以及大量電話卡、銀行卡、銀行轉帳器及平板電腦等涉案物品。
案中被捕的31人分別是內地和台灣人,年齡介乎22至51歲。司警發言人表示,經事後點算,四地警方於案中總共起出約320萬現金款項,並凍結超過1千萬存款,相信已基本瓦解涉案的跨四地犯罪團夥。案中暫時未發現有澳門居民涉案或受騙,澳警方將繼續與其他三地警方作進一步的情報交流及偵查工作,並將繼續追查租用洗錢基站單位的有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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