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本年度第六次平常全體會議,討論十四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在討論位於西墳馬路的一幅土地,文化局希望保留土地作開放空間,而多名城規會委員要求當局解釋建議用作開放空間的原因,以及如何補償業權人的利益。
會議於昨日下午三時在馬交石砲台馬路三十三號五樓會議室舉行。會議討論了十四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包括:一、澳門十月初五日街一百七十號;二、澳門擔桿裡三至五號;三、澳門桔仔街一百一十八號;四、澳門德香裡一至三號(實地門牌三號);五、澳門興華街22A號;六、位於澳門鄰近西墳馬路之土地;七、澳門公局新市西街二十四號;八、位於氹仔鄰近地堡街之土地(氹仔市政街市);九、氹仔榮光巷八號;十、氹仔兵房斜巷六至十四號;十一、氹仔柯打蘇沙街六至八號;十二、位於氹仔鄰近三家村之土地;十三、位於氹仔鄰近菜園路之土地;十四、位於路環鄰近碼頭前地之土地。
城規會討論其中位於望德堂區,鄰近西墳馬路的一幅二百七十六平方米土地,有關土地屬長期批租地,現時沒有建築物。文化局提出具約束力的建議,希望保留土地作開放空間。而多名城規會委員要求當局解釋建議作開放空間的原因,以及如何補償業權人的利益。文化局代表在會上回應稱,考慮到望德堂建築群在地段位處的街角的整體景觀,具有較好門戶效果,如果相關地段有建築發展會在視線上形成遮擋。工務局城規廳廳長劉榕表示,因城市規劃被限制發展,將按照城規法訂定的機制與業權人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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