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政府在今年已檢控十三宗無牌經營網吧或遊戲機中心,多於去年全年的十宗。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列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指出,現行規管網吧和遊戲機中心的行政准照制度涉及多個部門,會盡快與其他部門商討有否意願修改發牌制度,日後若修法,會重點考慮有關的罰則。
提出口頭質詢的陳虹議員指出,本澳不少遊戲機中心的遊戲機存有博彩成份的遊戲,令人擔心遊戲機中心和兒童樂園可能變成「另類賭場」,令心智未成熟青少年沾上賭博習慣。她又質疑,現行法例阻嚇力不足;至於規範遊戲機中心及「網吧」的四七/九八/M號法律生效已逾十六年,當中不少條文已不合時宜,陳虹質詢當局何時進行法律檢討工作?
陳司長表示,民署與司警日前聯合行動,發現三間位於台山區的持牌遊戲機中心涉嫌違規設置含有博彩成份之遊戲機,顧客還可將遊戲所得績分向場所兌換現金,當局已勒令場所臨時關閉。而根據第四七/九八/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規定,同一場所如在不足兩年內有三次性質相同之違法行為,則不論所科罰款為何,禁止進行有關活動一年。
陳海帆指出,現行規管網吧和遊戲機中心的行政准照制度涉及多個部門,會盡快與其他部門商討有否意願修改發牌制度,日後若修法,會重點考慮有關的罰則。按現行法令規定,如場所容許未滿十六歲者及穿著校服的學生進入專供年滿十六歲人士娛樂的遊戲機中心,又或擅自更改未經核准的機種,將可分別被處以澳門幣一萬元至十萬元的罰款。
另外,去年全年,違反年齡限制進入網吧共有兩宗。至於需否提升網吧的禁入年齡,陳海帆表示,現行法例已規定未滿十二歲不得進入網吧,現時網絡普及性程度相當廣泛,若提升年齡限制,需考慮是否與社會情況相符,以及考慮可否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從而令遊戲機中心及網吧的經營更符合法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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