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衛生局澄清,至目前為止,澳門未有隔離任何中東呼吸道綜合徵疑似病人。又稱,根據傳染防治法,散佈流言引起恐慌,可判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
衛生局昨日表示,就社交媒體上有傳言指,塔石衛生中心有韓籍女士求診並已被隔離,衛生局澄清並無此事,至目前為止,澳門未有隔離任何中東呼吸道綜合徵疑似病人。衛生局強調,如有任何疑似病人被隔離,將在最短時間內公佈。
此外,昨日社交媒體廣泛流傳一張被指為中東呼吸道綜合徵同機人士的護照資料,衛生局強調,衛生局曾通過機密傳真要求全澳酒店協助查找相關人士,但所提供的資料只是姓名和護照號碼的一部分,網上流傳的護照圖片並非衛生局所發出。衛生局呼籲市民,為避免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請勿繼續轉發,以及即時刪除已上載的圖片。
就有關網絡謠言,衛生當局指《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對散佈流言引起恐慌有規定:在第二十五條所定特別措施的執行期間,任何人意圖令居民受驚或不安,傳播與傳染病有關而其明知屬虛假的訊息,致使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影響者,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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