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馬政治獻金案查無事證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央社、香港中通社十八日消息:台灣前任及現任領導人陳水扁與馬英九分別被告發收受政治獻金案,特偵組十八日宣佈兩案偵查終結,均以查無具體事證簽結。
未有發現建商捐款
前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在二月間於美國演講指稱,陳水扁曾收營建商數十億元新台幣政治獻金,引起政治風暴。特偵組介入調查後,先調閱六年前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所陳報的二十名企業主捐錢名單,再以證人身份傳徐佳青出庭。經偵辦,沒有發現徐所指的建商幾十億捐款。
關於陳水扁提供選舉贊助款,特偵組認為馬永成等人雖然作證,陳水扁擔任領導人時曾提供選舉贊助款給民進黨提名的“直轄市”議員等人,但《政治獻金法》對於政治獻金捐贈者,並未規定刑事處罰;且扁也非限制捐贈者,也不適用行政處罰。
特偵組還指出,從《政治獻金法》二○○四年公佈施行後到陳水扁卸任,所有民進黨提名的參選人都依法設立專戶;至於陳水扁等有無依法捐贈或收受政治獻金,如今已經超過行政裁處權時效,因此不需移請“監察院”查處。
傳喚魏家兄弟作證
馬英九政治獻金案則源於去年底,名嘴周玉蔻指控馬英九收了頂新集團二億元獻金,以及頂新魏家為鞏固一○一大樓經營權,曾運作馬辦方面幫忙;周更與前馬辦發言人羅智強上節目對峙,最後特偵組出手調查,口水戰才暫歇。
特偵組陸續約談科技大老宣明智等政商人士,還派檢察官南下訊問當時因假油案遭羈押的魏應充。五月初,魏家老二魏應交、老三魏應充、老四魏應行更被以證人身份傳喚,釐清案情。特偵組共偵訊證人一百一十人次,清查資金十餘萬筆,函詢相關部會五十七次,但因查無不法事證,因此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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