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社會工作委員會昨日舉行本年度第二次全體會議,介紹社工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第二輪公眾諮詢結果。社會工作委員會副主席、社工局長容光耀表示,經聽取社會意見後,建議社工專業委員會由11人組成,官民比例「一半一半。他又稱,由於首屆未有註冊社工,將採用委任形式,第二屆委員會民間委員將由註冊前線社工互選產生。當局將於短期內公佈諮詢總結報告,爭取在下半年向上級提交法案。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在旅遊活動中心會議室閉門進行,由委員會主席、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主持。會上報告了「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職業註冊制度」第二輪公眾諮詢的情況,以及簡介「澳門最低生活標準調整機制研究報告」。
容光耀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社工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第二輪公眾諮詢,政府共收到600份意見,包括3065條建議、觀點和提問,議題主要關注社工專業委員會的組成和產生辦法、評估試的設立,「祖父制」安排、外僱社工問題、上訴機制和倫理工作守則。
在社工專業委員會的組成方面,社工註冊制度法律草案建議委員會由9人組成,經聽取社會意見後,建議社工專業委員會增至11人組成,包括1名主席、5名政府代表、5名業界代表,當中有8人為社工,冀充分體現專業自主。至於業界關注社工專業委員會委員如何產生?容光耀稱,由於首屆社工專業委員會未有註冊社工,將採用委任形式,而在第二屆社工專業委員會開始,建議民間委員將由註冊前線社工互選產生。
關於評估試的設立,容光耀稱,收集到不少意見認同需設立評估試,但亦有意見認為對畢業於本澳院校的社工,可考慮豁免專業評估試。但參考其他專業範疇認證制度,包括會計師、建築師、律師均沒有豁免本澳院校畢業生的專業評估試,認為有必要統一標準,故社工註冊制度也不例外。但為不影響現職社工及正就讀社工專業的學生,建議法律生效起三年內申請人可豁免參與考試。
有關引入外僱社工,容光耀表示,本澳現職社工共881人,正在就讀社工範疇的學生約600人,預計將來所需社工人數約150人,可見社工人手足夠應付未來需求,不需要引入外僱社工。不過,針對少數族裔人士,社服機構可向人資辦申請引入外僱社工,但申請過程中人資辦會向社工專業委員會或社工局徵詢相關意見,當局會視乎外僱社工在本澳是否存在需求,且外僱社工是否符合相關學歷和經驗要求發出可行建議,人資辦才會批出給予最多一年逗留期限,期限屆滿後會視乎需求決定是否續期。
另外,為進一步完善最低維生指數的結構和調整方法,社工局於去年7月邀請澳門理工學院進行「澳門最低生活標準調整機制研究」,擬於調整機制中引入其他參數的可行性,並提出兩項建議:一是透過收入中位數及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構成的迴歸方程式推算;二是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之變化,即現行採用之推算方式。鑑於研究報告指出,由於目前本澳作為預測的統計數據不足,使用第一項建議可能會出現某程度的誤差,故建議沿用現行的方式,以保持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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