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門論壇昨日就《動物保護法》的立法展開討論,幾乎所有出席市民都認為有必要立法,但對於處罰的量刑以及有否必要針對量刑進行更廣泛的討論,社會則未有達成高度的共識。
澳門論壇昨日上午11時在黑沙環公園舉行,並邀請到動物保護團體、參與《動物保護法》立法的議員以及律師代表作為嘉賓出席,同時亦獲得不少市民參與。據瞭解,由於有坊間聲音指出,市民對《動物保護法》中虐待動物的處罰刑期定為3年表示難以接受,基於社會上存有異議的情況,立法會因此建議將相關法案中的處罰刑期調低至1年;此舉雖然滿足了部分市民對於相關法律處罰刑期不宜過長的訴求,卻同時激起了動物保護團體及個人的不滿。
有市民指出,現時《動物保護法》的立法過於嚴厲,同時亦質疑社會執著於商討刑期的多少,立法會亦因此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公帑去為這個法案進行開會、研究和討論。換言之,市民認為在此情況下,該法案的立法過程已有小題大做的味道,讓一個並非直接影響每一位市民生活的議題成為了焦點。
但有傾向於加重刑罰的動物保護團體代表和個人則反駁指,坊間之所以以《家暴法》作比較,認為《動物保護法》的處罰刑期過長,是因為《家暴法》的量刑實在過輕;根據一個量刑過輕的法案作為標準,必然會有人認為同樣處罰3年刑期的《動物保護法》量刑太重。為此,參與討論的市民一方面要求加重《家暴法》的處罰刑期,同時亦不應以此為藉口來調低《動物保護法》的量刑標準。
除此之外,亦有支持維持《動物保護法》嚴格量刑的市民表示,如果處罰標準下降,擔心並不能達到該法案「提供阻嚇作用」的立法原意。同時,由於有聲音希望市民可以考慮以「袋住先」的態度先行接受現有法案,並在及後再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訂;有市民則對此表示擔心,認為爭取立法已經花費了8年時間,希望相關法律能一次做好,避免他們需要再花費8年時間去爭取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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