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主持禁毒委員會全體會議,會上提交檢討禁毒法評估報告的內容及建議,提出調升毒品販毒罪及持有毒品之刑責、適當增加警力搜證能力和加強吸毒行為管制措施。
其中,報告提議販毒罪刑責下限由三年提升至五年、考慮增設持有毒品罪。考慮到現行法律沒定義持有毒品分量,造成較多涉及毒品案件因犯案者自認吸毒而避開較嚴厲刑責,報告亦提出修改持有小量罪品作吸食的條文。
檢討禁毒法專責小組的評估報告建議引入法醫檢驗措施,又建議提升吸毒的刑罰。
報告指出,目前即使在娛樂場所發現一地毒品,室內人士精神迷糊,但由於在他們身上搜不出毒品,亦沒有人會被起訴。報告建議增加警方取證力度,在針對類似的情況下,可採取必要的法醫檢驗措施。
報告同時認為現行的吸毒罪量刑太輕,達不到半強制戒毒效果。報告又指出,現行吸毒罪一般判囚四十五至六十天,若緩刑戒毒則為一至二年,引致部分吸毒者選擇入獄,亦間接導致接受緩刑戒毒人士對治療措施的依從性不高。社工局局長容光耀建議吸毒罪由現行最高判囚三個月提升至六個月。
容光耀又表示,將於本月向法務部門提交檢討禁毒法評估報告,有信心今年內禁毒法修改工作可提上立法程序。
就報告建議適當加強警方搜證權力,法務局長劉德學認為,相關立法工作涉及具體且複雜的操作技術問題,既要賦予警方能更有效執法,亦要平衡權力得以合理利用,保障市民的尊嚴等;而增設持有毒品罪、提升販毒罪刑責上限等方面仍是初步建議,暫未有定案,當局在草擬法案時會作大量研究和探討工作。
另外,容光耀接受訪問時認為,就日前有關女子懷疑虐打母親事件中,局方的反應迅速,得悉事件後已立即與警方聯絡,及時安排適當的支援和跟進,沒有怠慢和疏忽。局方之前亦已對當事家庭提供和跟進應有服務。
容光耀對事件感到痛心,要深刻反省如何支援此類家庭,他稱,社工上門探訪時難以察覺家庭的所有問題,今後會向市民多加宣傳鄰舍守望相助教育,在家庭問題「爆煲」前及早處理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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