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列席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介紹新《預算綱要法》諮詢文本。梁維特表示,正進行公眾諮詢的新《預算綱要法》法案當中的修法方向,包括建議設立跨年度開支項目的預算編製制度,同時相關部門擬於每季完結後30天內須向立法會提交開支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讓社會和立法會更好地瞭解和監督包括公共工程在內的各項預算的執行情況。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上午舉行會議,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列席會議,向委員會介紹新《預算綱要法》法案文本。
梁維特在會後向傳媒表示,就新《預算綱要法》法案的諮詢,政府希望多聽取社會大眾的意見。他指出,在修法方向中,特區政府建議所有的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PIDDA),不論規模大小,只要是跨年度開支項目,除了要提交建議年度所需的預算撥款外,還應估算項目的總開支,以及列明餘下各年度預計的開支份額,以便立法會在審議預算案時能清晰瞭解公共部門對投資項目的整體規劃。
在預算執行的持續監督方面,梁維特表示,建議規定開展項目的相關部門及機構,在每季完結後的30天內必須向立法會提交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藉著這種預算執行的跟蹤制度,以增加透明度,讓社會和立法會更深入和適時地對項目資金的使用狀況進行有效監督。法案需根據基本法框架,建議的做法已更有效地讓立法會清楚監督,可以回應社會想法,他重申現為諮詢階段,會多聽社會意見。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麥瑞權在會後表示,新《預算綱要法》的諮詢文本提出設立跨年度指示性開支,以及增設預算中期報告,相比現行的《預算綱要法》已有很大提升,但在現時博彩收入出現下滑,本澳經濟出現較大變化的時候,社會對財政支出的關注程度越來越高,委員會認為必須要同步修訂採購法和承包公共工程制度,否則恐怕監督時會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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