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就立法會議員鄭安庭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關於上述質詢第一點中提及二0一四年前三季交通意外數據,並關注因醉酒而引玫的交通事故等事宜,根據治安警察局公佈的資料顯示,經過警方加強交通宣傳和檢控,二0一四年一至九月的整體數據反映涉及酒後駕駛有所下跌,但是,其中涉及醉酒駕駛汽車的文通意外增加,涉及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數字共一百零五宗,與二0一三年同期一百一十四宗相比下降接近百分之八;而質詢中提及的五十四宗並非六種涉及酒駕的交通意外的全部數字,而是其中涉及醉駕(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一點二克)且駕駛汽車的交通意外數字,同比升百分之三十八四六。
除此之外,根據後繼公佈的二0一四年全年數據,也反映出雖然涉及酒駕的整體數字下跌,但是涉及醉駕(酒精精含量等於或超過一點二克)且駕駛汽車的交通意外有所上升,保安當局對此十分關注,屬下治安驚察局交通廳持續更新及觀察有關數據,並根據執法經驗,結合現時該類違法行為的特點及趨勢,採取更靈活更有效的打擊方式,包括不斷調整警力部署和增加截查車輛行動次數,以加強打擊醉駕的力度。
政府十分重視和關注醉駕行為,現行於二00七年生效的《道路交通法》中,按駕駛員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名寡訂完相應的罰則。從現行法律規定所見,對醉駕行為已作出相關規範,且當屬較高危險性及嚴重性的情況,會以刑事犯罪處理,除可科處徒刑或罰金外,同時亦可科處禁止駕駛、吊銷駕駛執照及重新考牌等附加處罰。
就書面質詢內關於修改法律以加重對酒後駕駛的罰則等事宜,保安當局認為法律工具對執法部門非常重要,因此雖然有關修法並不屬於保安範疇工作,但警方會不斷評估現有制度是否適應社會需要,在法改過程中積極配合修法部門並根據警方的執法經驗提供意見和建議。運輸工務司屬下交通事務局亦認為任何法律的實施均需確保其嚴謹性和穩定性,當經歷相當時間而認為法律未能符合現實情況,可研究修法。對是否有更可行的制度和措施,或進一步加重相關罰則,政府持開放態度,將繼續廣泛收集社會各方意見進行研究分析並作出綜合考慮。
就質詢第二點中指出近期發生多宗嚴重交通事故,治安警察局已派員加強在交通事故黑點的巡查及檢控工作,冀望透過持續的預防和打擊,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值得一提的是保安當局長期以來通過不同渠道傳播交通安全意識,持續透過電台廣播呼籲、派員出席電視節目、向各社會團體及學校舉辦講座、向巿民派發交通安全宣傳單張,以及與交通事務局合作舉辦交通安全活動等大量宣傳工作,向巿民講解交通法內容和灌輸正確的交通安全知識。希望從源頭推動安全駕駛意識,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資料顯示,治安警察局於二0一四年向二十一間學校及三十個團體合共舉辦了八十三場交通安全講座,出席人數達一萬零六百二十六人。
無論如何,治安警察局作為主要的交通執法部門,會透過執法、宣傳及教育三方面工作的結合,三管齊下,持續採取防患於未然的措施,務求與巿民共同創造安全的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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