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對於有消息指路環有酒店項目計劃開設賭場,經濟財政司長梁維特和工務局代副局長張潤民都無法確實回答議員。
區錦新議員就路環有兩個酒店地盤項目,將設有賭場一事向政府提出口頭質詢。梁維特在回答時表示,對於有消息指路環有酒店項目計劃開設賭場,博彩監察協調局重申,至今未接到任何博企或「路易十三」酒店本身於路環開設新娛樂場的申請。
事實上,根據第十六/二00一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三、五及七條,幸運博彩僅可由在特區成立並獲得批給的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且必須是經事先批給及在政府批准的地方內進行。
換言之,酒店項目如要開設娛樂場,申請必須要由博彩承批公司或轉批給人(簡稱「博企」)提出,酒店本身是不可以提出申請的;同時,任何娛樂場必須由幸運博彩承批公司經營,且得澳門特區政府批准後方能投入營運。
另一方面,儘管現行的法律法規並沒有對娛樂場的開設區域作出限制,然而,這並不代表政府會任意審批。日後,若政府接獲博企的任何新申請,在審批時肯定會作綜合評估:例如考慮申請個案的規模、位置,以及會否對本澳構建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起到正面和積極的作用、當時博彩業的環境及政策、以及十年內賭枱數量年均增長不超百分之三的政策等。屆時,特區政府亦會廣泛收集和聆聽社會的意見,才會作出決定。
有議員認為政府無正面回應,希望官員能清晰回答是否有賭場。梁維特重申,按現時法律法規,無條件回應指出某一區不可以開賭場,如果將來有企業提出相關項目申請開設賭場,政府會聽取社會意見,若大家意見認為要限制和修訂法律,政府都是持開放態度。
張潤民表示,有關兩項目,其中一個是正在興建的酒店項目,有關業權人所提出的建築圖則,並無顯示有任何博彩業的用途設施。至於另一個項目,現時仍處於申請規劃條件圖階段,工務局仍未正式發出、亦即有關項目未獲有效的圖則。張潤民重申,按現時都市建築條例,一般將樓宇分為七類,住宅、旅業用途、社會設施、辦公、商業、工業及倉庫、公共停車場。因此,有關項目只要符合條件就可申請進行相關業務,法律上是容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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