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人資辦會盡快就地盤的建築外僱的最低薪酬水平進行研究及檢視。又稱,大部份工種例如燒焊、紥鐵和油漆等工人所收取的日薪均超過四百五十澳門元,反映整體建築工人實際收取的報酬,比僱主向人力資源辦公室所擬定的報酬為高。不過卻被議員批評建築業外勞最低工資十年未調整過,部份企業更以低於最低工資獲人資辦批准輸入外勞等。
李靜儀議員向政府提出口頭質詢,批評人資辦「濫輸濫批」外勞,其中,建築業外勞最低工資十年未調整過,部份企業更以低於最低工資獲人資辦批准輸入外勞等。日薪四百五十元的建築業外僱「最低工資」早已失守,有些個案最低月薪只有八千元,例如屬於專業工種的外勞焊工月薪八千元,模板工人九千元等。關翠杏議員批評政府經常用「中小微企」作擋箭牌,全澳門是否只有六間博企才是大企,企業分類有何標準,她又批評政府審批外勞不透明。區錦新議員亦批評政府濫批外勞,本地人淪為補充外勞人資不足局面。
梁維特在回應時表示,截至去年十二月底,約有四萬八千名建築業外地僱員在澳工作,除了由博彩企業集團直接聘用的約二千名建築業外地僱員外,其餘四萬五千名外地僱員涉及一千八百九十六間企業,其中近八成的企業是屬於二十人以下的小、微企(五十人以下之企業近九成半),主要從事水電工程、冷氣工程、電業行、家居裝修、招牌工程、電梯工程、傢俬設計、玻璃鏡業及園林綠化工程等活動。而外地僱員擔任的職位,除一般建築工人外,其中還包括地盤看更(管理員)、綠化人員(園丁)、倉務員、雜工,亦包括總裁、總監及總經理等。
對於以上所提及的小、微企,在其申請有關外地僱員時,人力資源辦公室出於對小、微企在薪酬承擔方面的考量,即使有關企業提供的薪酬維持或少於月薪一萬一千七百澳門元,人力資源辦公室亦會因應企業的規模、行業特性、外地僱員的職位及工種性質等因素,實事求是適當審批其外地僱員申請,以扶持小、微企的營運。此外,對於僱主在提出申請時,所訂定擬給予外地僱員的薪酬只為最低下限,而根據現時本澳勞動力市場的實際情況,給予外地僱員的薪酬多高於原訂定的水平。根據人力資源辦公室及治安警察局資料,二0一五年第一季建築業及博彩企業集團直接聘用的建築業外地僱員,僱主擬定提供月薪多於或等於一萬一千七百澳門元的有四萬三千七百四十七人,佔百分之八十八點一,月薪少於一萬一千七百澳門元的有五千八百九十八人,佔1百分之十一點九,當中主要包括在小、微企內擔任水電工人、冷氣技工、電器技工、裝修工程人員、招牌安裝工、電梯安裝維修員、廚具安裝技工、助理室內設計員、綠化工程人員、地盤管理員及雜工等職務的外地僱員。
此外,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去年十二月底建築工人的平均日薪,無論是本地僱員或外地僱員,當中大部份工種例如燒焊工人、紥鐵工人和油漆工人等所收取的日薪均超過四百五十澳門元,反映整體建築工人實際收取的報酬,比僱主向人力資源辦公室所擬定的報酬為高。對於李靜儀議員關注的情況,人資辦會盡快就地盤的建築外僱的最低薪酬水平進行研究及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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