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婦女聯合總會日前舉辦工傷賠償法講解會,邀請了勞工局及金管局人員講解《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損害的彌補法律制度》的新規定內容,新修訂工傷賠償法將於今年八月二十九日生效。
講解會日前於婦聯會址舉行,由金融管理局保險監察處副總監萬美玲,勞工事務局陳妙瑜、關嘉琪高級技術員擔任主講嘉賓,為婦聯屬下服務處前線員工介紹《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損害的彌補法律制度》的新規定內容。根據法定的新規定,僱員於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期間,在開工前或結束工作後的三小時內,直接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途中發生的意外,納入工作意外的保障範圍。倘若僱主需要僱員於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期間工作,則必須為有關僱員購買相關的工作意外保險。另外,修法內容清晰有關「衛生場所」的定義、工作意外或職業病的通知期間、責任實體給付期間、會診委員會的組成及處罰制度等。
講解會上設有問答諮詢環節,與會者就工作保險賠償、往返工作場所意外的介定、八號風球上下班的不同情況、僱員及僱主就工作意外通知的義務、員工於外地工作或培訓意外保險範圍等日常工作可能遇到的狀況等提出查詢,得到勞工局代表及金管局代表詳盡解答。與會者均認同新規定,有助進一步保障僱員的權利,以及改善和明確因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損害的彌補機制的效率。
當日出席的嘉賓尚有勞工事務局代副局長李樂怡,勞動監察廳代廳長吳惠嫻,婦聯總會理事長林婉妹,副會長胡婉萍、黃敏兒,副理事長袁小菱、謝婉秀、楊淑賢,副監事長林細妹,秘書長庄玲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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