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港澳暫時未達成移交逃犯的協議,對協議可否追溯已定罪的案件,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回應稱,司法協助協議不涉及追溯效力的問題。
岑浩輝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時被傳媒追問有關日後本澳與香港簽定司法協助協議後,在罪犯移交上會否因為超過追溯期不能引渡來澳服刑。岑浩輝表示,主持商談刑事司法協助是政府的職能,按規定最終許多程序都通過法院來把關,法院在法律制度的完整性方面提供意見,但這些屬於刑事司法政策,由政府決定。區際刑事司法協助,須通過法律來規定。至於所謂追溯效力,他認為按照一般司法工作,司法方面的協議從來不存在追溯問題,不是法律適用。
問及桃花崗案中的小販因無被列為被告,在和平佔有土地的審訊中無法答辯。岑浩輝稱,因辯方將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他自己肯定會參與審理案件,所以他不可能談論當中有否法律漏洞。他指出,如發生類似情況,民事訴訟法典容許案件的被告或利害關係人在5年內提出上訴,但在今次案件中已經超過5年期限。是否需要修改民事訴訟法典,政府應正在考慮。
另外,關於備受醫務界爭議的醫療事故一案,岑浩輝表示不便評論法院的裁決,亦不討論誰對誰錯,居民對司法裁決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對於他們的表達方式見仁見智。
他表示,澳門地方小,有一批年輕的司法官,應珍惜居民對法院各法官的信任及支持。他對司法官隊伍、司法獨立及體現司法公正的價值有信心,希望社會一起努力,維護共同珍惜的價值。他強調,司法公正及法官審判的獨立非常重要,特首亦多次提及這是澳門的核心價值。居民和司法官,維護好司法公正、獨立,以及司法官的操守這個核心價值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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