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身兼立法會議員及行政會委員陳明金強調,在二0一三年立法會直接選舉活動中,他的競選團隊並無賄選。傳媒昨日追問到「以你所知,團隊無做過這些事?」他以有力的肯定語氣回應:「係!」
民眾建澳聯盟捲入賄選案,初級法院早前裁定其成員的兩被告罪成,各被判處一年六個月及一年三個月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兩年。身兼民建聯榮譽主席、二0一三年立法會選舉「民聯協進會」第一候選人的直選議員陳明金強調,團隊並無賄選。對於有指特首崔世安曾經要求民建聯三名議員解釋事件的傳言,陳明金否認有此事,「特首無聯絡過我要求我解釋,完全沒有咁嘅事;與特首完全無討論過法院判決。」
他質疑政府有否選擇性執法,而初級法院的法官在無證據下以自由心證作出判決,指有必要搞清楚。「對於這個不公平、不公義的判決,現時依法上訴中,相信司法能夠有個正義的判決。」他又強調,法庭應彰顯公平正義,一視同仁。
陳明金表示,澳門是社團文化,而民建聯作為本澳社團之一,有必要為員工及義工追求公平正義。他指相關的涉案人是七十多歲長者,「教書四十幾年,佢同我講:由今日開始唔信澳門嘅法律。我覺得執法同司法部門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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