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就立法會鄭安庭議員所提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就質詢的第一點內容,多年來,司法警察局非常重視電話詐騙的預防及打擊,由於近年詐騙案手法層出不窮,從以往的街頭詐騙、中獎短訊騙局、「猜猜我是誰」騙局,以至近年的假綁架勒索騙案,以及最新出現的騙徒偽冒內地機關進行詐騙,為進一步加強市民的防罪和警民合作意識,司法警察局透過不同渠道進行各項打擊電信詐騙的宣傳工作:
● 自去年起,騙徒假扮內地政府機關人員向市民進行詐騙,司警警察局為此即時製作提防電話詐騙(假公安篇)的宣傳廣告,並於二0一四年九月起於電台密集式播出,詳盡介紹不法之徒的犯罪手法,以提高市民的警覺性:
● 司法警察局除對原有的防罪宣傳短篇內容作出調整外,亦製作新的宣傳短片,當中包括提防電話詐騙(綁架篇)、求職陷阱(色情陷阱)、提防電話詐騙(假公安篇)等,自二0一五年三月開始,於電視台及安裝在巴士上的屏幕播放,讓市民從多方面獲取防罪訊息;
● 司警警察局於五月中旬開始,展開為期兩周的「警民合作提防電信詐騙」宣傳活動。當中因應新出現的電信詐騙手法,製作新的宣傳短片並連同過往的防罪宣傳短片,錄製成「司警防罪短片集」光碟,贈送予本澳各媒體及各社團機構,冀能將防罪資訊向社區廣泛傳播;
● 由於越來越多市民透過智能手機即時通訊軟件獲取資訊,為使預防犯罪宣傳工作更貼近廣大市民之生活習慣,司法警察局於二0一五年二月及七月分別於微信及YouTube開通官方帳號。已「關注」該局官方帳號之市民可以即時接收由該局發放之警情通告、防罪錦囊及防罪宣傳短片等資訊,讓他們及時掌握最新的犯罪模式和社區罪案形勢,並將訊息轉發給家人及朋友,提高防罪意識。
就質詢的第二點內容,司法警察局按巿民不同年齡層的特徵,作出相應的宣傳措施。根據本年五月司法警察局對外公佈電信騙立案情況,截至二0一五年五月十七日,電話詐騙案中,,七成受害人年齡介乎二十五至六十四歲。為了讓不同層面的巿民了解不法份子的犯罪手法及加強自身的防範意識,本局從多方面推出防罪宣傳,除了透過電台、電視及網絡平台方式外,亦推行以下一系列的宣傳活動,包括如下:
● 司法警察局自本年四月開始於各公團及休憩區設置流動防罪資訊站,擺放各種防罪宣傳單張供巿民索取閱覽,並設有電視機循環播放防罪宣傳短片,讓巿民了解不法之徒的作案手法,從而提高警覺,加強防範意識;
● 本年七月因應本澳鄰近地區出現多宗手機木馬程式詐騙案件,即使未有個案,司法警察局也即時透過新聞發佈會及發放警情通告,向巿民分析不法份子的犯罪手法及講解相關提防方法;
● 本年八月司法警察局與電信管理局及營運商代表開會,協商如何加強合作防營運商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針對外地騙徒來電,但顯示為本地電話號碼行騙手法,在外地來電號碼前加上標識符號,使巿民易於識別假本地電話號碼。電信營運商表示會積極研究能否從技術上作出標示,同時亦會配合司警局的執法工作,與局方保持密切聯繫和合作,共同預防電信詐騙犯罪;
● 司法警察局與社團機構合作舉辦「提防電信詐騙」專題講座,透過各社團機構將防罪訊息傳遞給其轄下會員和社區居民,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防罪的工作;
● 司法警察局派員出席電台的專訪和互動節目,向市民講解如何預防詐騙;
● 發出警情通告及透過司法警察局月刊《司警通訊》,講解不法份子的犯罪手法以及介紹相關防範措施;
● 於新聞發佈會上公佈相關案件、並於司法警察局網頁上載最新的「防罪滅罪」訊息,讓市民了解案情及犯罪手法,從而提高警覺。
就質詢的第三點內容,對於跨境合作打擊電話詐騙犯罪方面,由於各類電話詐騙的犯罪源頭並不在澳門,而澳門警方必須透過外地警方協查,才能有效打擊犯罪團伙。近年,司法警察局與外地警方在電話詐騙犯罪的合作調查工作上取得突破,例如二0一五年五月份,司法警察局與中國內地及中國台灣警方聯手偵破了一宗本年初發生、騙款達澳門幣二百多萬元的「假冒內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案件,中國台灣警方在台中市搗破一個清洗騙款的網絡銀行轉帳中心,期間拘捕了一名中國台灣男子,並發現多份涉及本居民的假通緝令。在電話詐騙調查工作上,保安當局按照特區政府有關涉外警務合作的政策和指引,以及跨境警務合作機制,與內地、香港和中國台灣警方保持聯繫,使相關執法工作獲得良好成效,往後一定會繼續深化區域警務合作,以取得更好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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