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兩年以上銷售免徵
五一推二手房交易營改增
【路透社北京廿四日電】中國二手房交易“營改增”塵埃落定,財政部發佈“營改增”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稱,個人將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網站周四刊登規定全文稱,對“京滬廣深”除外的地區,個人將購買兩年及以上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但在“京滬廣深”四地,個人將購買兩年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可免徵增值稅;若是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這意味着,過渡期二手房交易“營改增”完全平移現行二手房交易的營業稅政策。
中國一六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從五月一日起全面實施營改增,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增不減。
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後,自結息日起九十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九十天後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中國二手房交易還需要繳納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方面,對於出售滿五年且唯一家庭住房的免徵個人所得稅,否則按全額1%或差額的20%徵收。
財政部二月下旬調整實施契稅優惠政策,對於個人購買90平米及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90平米以上的按1.5%徵收;對於個人購買90平米及以下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90平米以上的按2%徵收。“京滬廣深”四地僅實施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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