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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修訂《公投法》走出危險第一步

2016-05-10 05:28
  民進黨實現「完全執政」,在「立法院」掌握過半議席,而且得到「時代力量」還有親民黨的奧援後,可以對立法事務予取予奪。因而在「立法院」新一個會期開始後,民進黨和「時代力量」的一些「立委」單憑個人意志,連續拋出各種荒誕古怪的法案。如果只是「無厘頭」的法案,只是「得啖笑」,尚未涉及到嚴肅的「統獨」問題,還可以「看熱鬧」的心情旁觀的話,籍機提出涉及「國土分裂」的法案,那就是嚴峻的問題了。昨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初審由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初步達成共識 ,廢除過去被民間諷為「太上公審會」的「公投審議委員會」,而提案及連署「門檻」也一併下修,就是危險的第一步。因為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表示,有關投票通過「門檻」、「公投」範圍,以及廢除縣市層級「公審會」後地方如何進行「公投」等事項,留待明日繼續討論。倘在明日的初審中,國民黨黨團繼續實行「投降綏靖主義」,附和該修正法案中的下調通過「門檻」,並增加可以進行「國土變更案複決公投」等內容,那就距離「法理台獨」不遠了。
  昨日初審通過的《公民投票法》修訂內容,包括將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提案「門檻」為最近一次「總統」大選的選舉人(即選民)總數千分之五以上,連署「門檻」為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改為將提案「門檻」降到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連署「門檻」則降為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大幅下修了「公投案」成案的難度。也就是說,以今年「總統」大選的選民人數換算,未來「公投」第一階段提案的人數「門檻」降為一千八百七十九人、第二階段連署的人數「門檻」降為二十八萬一千七百四十五人,相較於原本兩個階段的九萬人及九十三萬人,「門檻」大幅下修。未來倘再加上可由多數「立委」提案,延長連署期間,以及可以使用電子連署技術,由民間發動「公民投票案」就將會越來越容易。
  此外,過去民間發動的「公投案」還將會遇到另一道「坎」,就是即使提案成功,但在將「公投案」的議題及內容送交「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時,往往也會被以「不符合公投事項」的理由否決封殺。實際上,台聯黨發動的幾次有害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公投案」,都遭到「公審會」否決。因而「獨派」勢力指責本應是進行形式審查的「公審會」,淪為實質審查的「太上公審會」。而「時代力量」黨團在提出《公投法》修正法案時,就建議砍掉「公審會」,昨日包括國民黨在內的朝野「立委」們一致同意,廢除「公審會」,「中央」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 以後,「時代力量」等「獨派」勢力要隨心所欲地提交含有「台獨」元素的「公投案」,就易如反掌了.不過,從另一角度看,由於「行政院」即將掌握在民進黨的手中,即使是保留「公審會」,也無礙「國土變更」等「公投案」的成案。現在的做法,只不過是為了防範日後國民黨有機會再次上台而已。
  現行《公投法》,是在過去民進黨成立後,就連續多次拋出《公投法案》,但均遭國民黨、新黨黨團(後來加上親民黨黨團)的強力阻擊下,均未能成事;而在二零零三年,當國親黨團得悉民進黨黨團將再次推出有利於「法理台獨」的《公投法案》後,就改變只是被動防禦的策略,改為主動出擊,聯手提出難度很高,因而被民進黨稱為「鳥籠公投法」的《公投法案》,並以當時「朝小野大」,國親黨團佔多數議席的有利條件,強行「護航」通過。
  由於該《公投法》的立法原意是要「阻擊」民進黨和台聯黨提出各種「公投案」,因而所設定的幾道「門檻」都很高。「門檻」分幾種,一是成案「門檻」,二是通過「門檻」。另外,還有一道「公投審議委員會」的「門檻」。不但是提出「公投案」不容易,而且即使是千辛萬苦地征集到連署人數,在將「公投案」內容提交「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時,也遭否決,台聯黨就吃了幾次癟。即使是能夠通過「審查關」及第二階段「連署關」,也無法跨得過「公投門檻」,而且是連第一道「投票率門檻」就跨不過。
  當然,百密一疏,國親兩黨的《公投法案》,設置了第十七條「防禦性公投」條文,讓「總統」有權就「國家安全」的理由,可以不經公民連署,而是經「行政院院會」決議,就可直接提出「公投案」。而陳水扁就利用這道「巧門」,在《公投法》通過的翌年推動第一次「公投」,並將「和平公投」捆綁「總統」大選進行,意圖借助「總統」大選的較高投票率,夾帶通過「和平公投案」。但在泛藍選民的抵制下,雖然在「兩顆子彈效應」催發下,「總統」大選的投票率被衝高,但兩道「公投」題的投票率卻是很低,第一道「投票率」的「門檻」就過不了,更遑論第二道「門檻」的同意率,因而慘遭失敗。
   此後,民進黨仍兩度發動「公投」;尤其是在二零零八年「總統」大選時,按《正常國家決議文》的精神提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國民黨為了反制,也提出「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公投」。
  而國民黨在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公投案」並獲成案後,在一月間的「立委」選舉中大勝,奪取四分之三議席,比現在的民進黨還要「威」。而眼看在緊接著的三月間的「總統」大選,馬英九也將會大勝。這就發生問題了,因為按照《公投法》規定,「公投題」在獲得通過後,「行政院」必須在三個月內據此擬制法案送交「立法院」,而「立法院」必須在本會期內通過。馬英九將於「公投」兩個月後的五月二十日就職,剛好橫跨「三個月」的期限。倘陳水扁在其餘下的兩個月任期沒有擬制法案,馬英九上台後就必須完成該法定程序,由「行政院」提請法案,這等於是陷自己於不義。而且,法案提請「立法院」後,倘因抵觸「一個中國」原則而被迫將之否決,等於是「違背民意」,民進黨可能會打「違憲官司」,馬政府倘失利就必須被迫解散「立法院」,重新選舉國民黨未必能保持絕對優勢。
   因此,國民黨必須確保包括自己所提的「入聯公投案」遭到否決。時任國民黨秘書長的吳敦義建議發動支持者「拒領公投票」。但有部分中常委擔心會影響馬英九的選情,猶豫不決。吳敦義經過精密計算,得出相反的結論,並在吳伯雄主席的力撐下,說服了這部分中常委,通過號召支持者「拒投公投票」的決議。果然,兩道「入聯公投案」都是連第一道「投票率門檻」都跨不過,但馬英九仍然高票當選,得票數比蔡英文還要高。
  為此,台聯黨一直爭取將幾道「門檻」降低,但都無法如願,現在,民進黨「立委」接過台聯黨的衣缽,繼續推動修訂《公投法》,並走得更遠,連帶不得進行「國土變更公投」的禁令也要拿掉。如果讓其成事的話,民進黨或「時代力量」提出「中華民國國土只及於台澎金馬」的「公投案」並獲得通過,就並不困難。倘此,就是在法律上的「一邊一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