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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高調活動迫使蔡英文頒布特赦令?

2017-05-18 03:52
  還有幾天,就是蔡英文就任「總統」一周年。由於政績欠佳,乏善可陳,導致民調低迷到連蔡英文自己也感到「冇面見人」,因而不打算舉辦任何紀念活動,亦即不會與媒體茶敘或舉行記者會,更不會發表就職週年演說,而是以安排邀請弱勢孩童團體參訪官邸,與蔡英文同樂的形式,低調度過就職一周年。這與國民黨在當天高調地進行黨主席選舉相比,將形成強烈的反差,被主要的在野黨搶盡風頭。
  其實,還有一個人要搶蔡英文的風頭,那就是同為民進黨籍的前「總統」陳水扁,將於十九日從高雄北上到台北,到典華飯店出席由凱達格蘭基金會主辦的「相信台灣˙歡喜承擔」募款餐會,並上台致詞。該場募款餐會規模盛大,將使用典華飯店的五、六兩層樓面,席開二百桌,每張餐券五千元,目前餐券已銷售一空,亦即將會有一百萬元的進賬。倘再加上其他的捐款,隨時可能會有過千萬元「落袋」。據說,陳水扁的座位被安排在主桌,並被安排在呂秀蓮之後上台致詞約十分鐘,預計從晚間七時待到八時,停留約一小時。
  陳水扁去年也曾北上台北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的募款餐會,並按規定事先向台中監獄申請,但由於「法務部」要求不能公開參與政治活動,因而陳水扁未有直接現身在餐會的現場,當然也就更沒有上台致詞,而是在餐會旁邊的小房間內和支持者握手會面。但今次他不但故意沒有向台中監獄提出申請,而且還刻意地直接出席餐會並上台致辭,擺明是要挑戰現有法統,擺出一副「看蔡英文怎麼辦?」的姿態。
  現在是民進黨執政,因而對民進黨的前「總統」和前主席如此踐踏法紀,只能是無可奈何。實際上,台中監獄只能是發表一通軟弱無力的言辭,聲稱依規定陳水扁參加活動須事先提出申請,就活動的內容、性質、動態、情況等提出申請書,獄方才能進行審核動作。關於這個規定,獄方都有持續提醒,目前雙方保持聯繫,但本活動尚未接獲申請。但肯定的是,台中監獄斷不敢以陳水扁違反相關規定為由進行執法,將他抓回監獄繼續服刑,甚至勸阻他不要在餐會露臉及上台致辭也不敢做。而作為台中監獄的上級機關——「法務部」及其矯正署,可能也將會是隻眼開隻眼閉。
  由於這是陳水扁的部分案件自二零零六月終審定讞被判罪名成立服刑,及二零一五年一月獲准保外就醫以來,首次在台北市的正式公開路面,故而估計,當晚籌款餐會的場面將會極為「虛撼」,不但是「獨」派元老全部出席,而且連現在台上的民進黨高級黨公職官員,也將毫無忌諱地到場與他會面並與他握手。甚至可能會引發支持群眾爭先恐後地搶著與他握手的「小型騷亂」,並大叫「總統好」,搶盡低調的現任「總統」蔡英文的風頭。
  陳水扁要搶風頭,不僅於此,而且還要搏盡報章電視的新聞版面。實際上,當台中監獄發表新聞稿指稱他必須提出申請時,他就晦氣地說,「這次不申請了,(中監)在那裡囉哩囉唆」,「要關就來關,都已關七年了,擱再關也三年而已」。——陳水扁因為龍潭案遭三審判決十一年、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案十年定讞,合併執行二十年。如果服刑狀況良好,十年即可假釋。包括保外就醫的兩年多在內,陳水扁已經服刑七年,再過三年就可申請假釋。他的「要關就來關」、「在那裡囉哩囉唆」之語,真是「豪氣乾雲」,「驚天地、泣神鬼」!倘不是由別人(「獨」派骨幹王獻極)轉述,而是直接在電視鏡頭面前發出的話,那可真是「經典畫面」!
  陳水扁為何會如此「強硬」?有人說,這是他對蔡英文不理會自己的「特赦」訴求不理不睬,上台一年了仍然未有行使「總統」特權頒布對他的「特赦令」,而極為不滿,因而就故意違反有關保外就醫的規定,給點「顏色」蔡英文及「法務部」看。倘「法務部」依法將他收監,那就更是合他的心意,可以引發「獨」派團體及「一邊一國連線」上街抗議,迫使蔡英文頒布「特赦令」。
  實際上,按照《監獄行刑法》規定,只有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衰老或殘廢不能自理生活,及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後未滿二月的受刑人,才能申請保外就醫。而《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更進一步規定,被保人病癒或保外就醫期間屆滿時,將其送回監獄。陳水扁自二零一五年保外就醫後,「法務部」矯正署已核准九次展延,其中第九次展延到今年五月四日,經獄醫訪視小組多方了解陳水扁的健康狀況並參考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後,認定陳水扁病況未明顯改善,因此台中監獄認為符合《監獄行刑法》「在監不能適當醫治」的規定,向「法務部」陳報展延,於五月三日經「法務部」矯正署核准,陳水扁獲第十次保外就醫展延三個月,至今年八月四日止。但就在此段時間內,陳水扁卻到處趴趴走,出席一些與醫療完全無關的活動,包括於五月七日在兒子陳致中的陪同下,前往台南市參加工業區啟用剪綵,並將於十九日出席籌款餐會等。按照這個情況,既然他已能到處活動,就證明他的病已經痊癒,「保外就醫」的理由就已經消失,應該返回台中監獄繼續服餘下的刑期。因此,倘「法務部」矯正署真的「抓現場」,也是依法行政,理直氣壯。但陳水扁卻偏要利用此來製造「悲情」,而且還是在「自己的黨」執政下發生的「悲情」,不引發「獨」派「義憤填膺」,那才叫怪!屆時蔡英文在說什麼「公平正義」,也將抵擋不住。
  其實,陳水扁和「獨」派團體早就不滿蔡英文,埋怨她從來不關心陳水扁的案情,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些「司法人權」的話。而黨齡較淺的蔡英文,是全靠民進黨前輩多年的奮鬥才坐上這個位子的。但卻對也是前輩的陳水扁不聞不問,以至不願行使「總統」特權,對陳水扁頒布「特赦令」。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條確實規定,「『總統』依法行使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但按照台灣「憲法學」權威謝瑞智博士所撰著的《法律百科全書‧憲法卷》詮釋,「特赦系對特定刑事犯,於判決確定後,免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謂之特赦。特赦之效力僅消滅其刑,非消滅其罪,故必須明令宣告復權而後才可恢復公權。如再犯罪時,構成累犯。」由此觀之,「特赦」的最基本先決條件,是「判決確定」,亦即終審定讞罪名成立。而陳水扁被控涉嫌犯下十多宗貪污案,至今有龍潭洗錢案等四案三審定讞確定有罪,辜仲諒等兩案無罪,另外有「國務機要費」等六案正在審理中。即使是蔡英文有意「特赦」陳水扁,也只能是先行特赦其已被法院三審定讞的龍潭案等四案;至於其他正在審理的六個案件,蔡英文只能是每逢有罪定讞一案才能特赦陳水扁一次,直到「扁案」全部結束為止。但問題是,現在陳水扁正「保外就醫」,按規定倘被告患有重病(這是獲批准「保外就醫」的最基本依據),法院不得開庭審訊。除非是陳水扁返回監獄服刑,法院才具有條件開庭審訊。因此,陳水扁的申請「保外就醫」,其實是弄巧反拙。
  何況,正如前述,「特赦」只是赦其刑,並沒有免其罪,因而即使是陳水扁獲得「特赦」,但其貪污罪名仍然「揹」在身上。而按台灣地區法律規定,凡犯貪污罪者不得參加各種政治公職選舉,也是等於被判處政治死刑。當然,「大赦」是既赦其刑更免其罪,這是陳水扁最希望能夠得到的司法救濟方法。但「大赦」是針對不特定多數的人和事,「特赦」則針對特定的人和事;「大赦」的程序比較複雜,「特赦」的出席則相對簡單得多。倘是為了陳水扁一人而實行「大赦」,全台灣地區正在服刑的各式犯人,都將立即獲得釋放,他們將會對陳水扁感恩戴德,但可能卻會激怒所有希望台灣地區社會穩定,治安良好的普通平民。倘果如此,蔡英文要連任?難過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