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連藍底大學也歧視陸生難怪跌跌不休
  • 連藍底大學也歧視陸生難怪跌跌不休
  • 蔡英文正為與柯文哲分手進行評估試探?
  • 蔡英文正為與柯文哲分手進行評估試探?
  • 蔡英文或將遭遇賴清德柯文哲兩路夾攻
  • 蔡英文或將遭遇賴清德柯文哲兩路夾攻
  • 桃檢吸取教訓後更大考驗還在後頭
  • 桃檢吸取教訓後更大考驗還在後頭
  • 民進黨發動對國民黨的「斬首戰役」?
  • 民進黨發動對國民黨的「斬首戰役」?
  • 金門開賭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路
  • 金門開賭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路
  • 九寨溝地震台方欲乘機「破關」卻碰壁
  • 九寨溝地震台方欲乘機「破關」卻碰壁
  • 只要去掉「台獨黨綱」將超越「維持現狀」
  • 只要去掉「台獨黨綱」將超越「維持現狀」
  • 中梵建交條件或近成熟將給小英「凌遲一刀」
  • 中梵建交條件或近成熟將給小英「凌遲一刀」
  • 以實際見聞利益攻心化解台青迷思
  • 以實際見聞利益攻心化解台青迷思

制訂《國家統一法》的條件正漸趨成熟

2017-07-26 03:56
  昨日海峽兩岸有兩則相關相連的新聞:其一是在台灣方面,中國國民黨新版《政策綱領草案》出爐,其中在「兩岸政綱」方面,強調維護「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穩定現狀,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政治基礎上,推動兩岸交流。但政綱中未提「和平協議」,亦即是將在前主席洪秀柱任內時「全代會」通過的《政策綱領》中的「積極探討以和平協議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可能性」一句,予以刪掉。其二是在太原舉行的第二十六屆「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上,全國台灣那研究會常務理事周志懷指出,習近平主席二零一三年在會見蕭萬長時表示,「兩岸長期的政治分歧不能一代一代傳下去」;習近平主席在二零一六年七月中共建黨九十五周年大會上又說,「推進和平統一進程,完成統一大業」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周志懷認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祖國完全統一」是「有機聯繫的,不能再迴避這個問題」。他呼籲現在應該研究「統一時間表」的問題,像是拿出一個以三十年為期的「兩岸關係發展的進程表」。
  國民黨《政策綱領》要拿掉「和平協議」,是吳敦義在競選黨主席時的政治訴求;吳敦義當選黨主席後,在籌備「全代會」過程中,就落實其政治訴求,在正研擬中的《政策綱領草案》中付諸實施。此舉從表面上看,他是要與其在黨內的主要競爭對手洪秀柱「對著幹」,但實質上卻是國民黨走向「華獨」至少也是「本土化」的重要步驟,與吳敦義強調「九二共識」的內涵是「一中各表」,反對洪秀柱的「一中同表」,如出一轍。
  然而,「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這是「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主要內容之一。刪掉「和平協議」,就等於是否定《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其中一項主要內容,國共兩黨的互信基礎就將出現一個重大的缺口,從而嚴重影響國共兩黨今後的互動交流。連戰是頗為欣賞並提攜吳敦義的,因而吳敦義此舉,在公在私都有「背叛」連戰的意味。
  這也難怪,周志懷在「兩岸關係研討會」上的發言也指出,經過多年來的探索實踐,大陸應對台灣兩黨輪流執政的基本政策框架已經基本形成。過去大陸以國民黨作為對手,和國民黨彼此比較熟悉,但在二零零零年以來台灣進行了三次政黨輪替,主要對手也發生了變化,時而是國民黨,時而是民進黨,而且民進黨也慢慢變成一個比較熟悉的對手。因此他認為,在台灣政黨輪替成為常態的背景下,大陸方面就如何面對兩黨輪流執政形成了基本框架,大陸應對台灣兩黨執政的主要區別在於,對台政策的戰略模糊和戰略清晰交替思路、雙贏思維和零和思維交替思路、戰略、機遇管理和危機管理交替思路,這就大大提升了大陸對台海形勢的塑造能力。
  周雪懷所說的說大陸方面已經適應了台灣方面「政黨輪替」的常態,當然也包括對國民黨在處於在野狀態時對「九二共識」及兩岸和平發展的態度的微妙變化。既然已經習慣了,對國民黨的某些不利於反「獨」促統兩黨共識的變化,也就沒有必要大驚小怪,並應繼續堅持自己的理念和政策。因此,能夠繼續進行國共交流仍然是好,但倘因國民黨破壞兩黨互信基礎而導致交流受挫時,也沒有甚麼了不起,總之堅持自己的道路自信就是了。不是說,兩岸關係是國共內戰的延續嗎?那就只要一日沒有簽署「終止結束兩岸軍事敵對狀態協議」或「和平協議」,就等同國共內戰尚未結束,「武統」就有可能。就此而言,美聯社前駐台記者溫逸德近日有關中國大陸「武統」台灣的條件已日漸趨向完善的論述,並非無的放矢。
  有趣的是,達成「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時空背景,是在二零零五年三月大陸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後,民進黨發動數十萬人上街遊行「抗議」之際,國民黨卻是先行派遣副主席江丙坤到大陸訪問「探路」,後是連戰前往大陸進行「和平之旅」,「獨派」還在機場對連戰實施「暴力擋路」,但連戰還是冒著巨大的政治風險及生命危險,義無反顧地前往北京,並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達成《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其中一項就是「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具體內容是「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而其名字中有一個」「義」字的吳敦義,卻是把連戰「義無反顧」的精神,拋到太平洋去了。
  其實,當時全國人大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其前身就是《國家統一法》。二零零四年五月,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溫家寶在到英國訪問時,有當地華僑提出制定統一法的建議,溫家寶回應表示「我們會認真考慮」,這是大陸領導人首度就此公開表態。隨後,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李維一在記者會上表示,有關促進兩岸統一的建議,包括以法律手段,中國政府都會認真地考慮並予以採納。緊接著,湖北江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余元洲草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促進法(草案)》的建議文本,曾在大陸涉臺部門與學界中廣泛流傳,並受到全國人大、國臺辦等機構重視。當年十二月新華社播發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國家統一法》法案的電訊,據說該法案,主要就是以余元洲撰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促進法(草案)》為藍本。
  但在翌年三月提交到全國人大會議的法案,卻是《反分裂國家法》。當時有消息說,中央最高層和法學權威都認為,如果制訂的是《國家統一法》,那就要有時間表;如果期限到時仍然未能實現統一,國家領導人就有「違反」之虞,必須接受國法的懲罰。因此,就將「主動型」的《國家統一法》。改為「被動型」的《反分裂國家法》,亦即只有發生不利於國家統一的「台獨」事態才予以執行,平時是「備而不用」。
  然而,按照唯物辯證法的觀點,凡事物都是「正反合」的,只有「反分裂」,沒有「促統一」,就不能真正促進國家及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這並不符合對立統一規律。而在十二年前沒有制定《國家統一法》,而是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當時確實是促進國家統一的時機尚未成熟。現在則大不一樣,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尤其是習近平主席的砥礪奮進,國家實力大增,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大陸地區多個省級行政區劃的經濟總量都已超越台灣地區,而且經過軍事變革,軍力也大為增強。因此,以法律手段推動國家統一,——不管是和平統一還是武力統一的條件已經漸趨成熟。
  誠然,正如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所言,全國人大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實施十二年來,在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行徑、維護台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等方面,都「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當前兩岸關係複雜嚴峻的形勢下,中國大陸就更有必要堅持運用法治方式和手段來推動實現國家的完全統一。因此,制訂《國家統一法》就具有了正當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