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14日電】香港金鐘一帶12日發生騷亂,警方果斷採取措施驅散非法示威者。多名香港市民14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采訪時表示,警方使用適當武力執法合法、合理、合情。有市民稱,與英、美等地相比,香港警察已經「非常斯文」了。
香港市民湯小姐表示,其實自己對市民和平游行、表達意見很支持,但她絕不支持使用暴力。她在新聞直播中看到一些示威人士在地上掘起磚頭、從天橋投擲雨傘等雜物,她認爲,警察的人身安全也需要得到保障,警方采取一定措施來制止暴力行爲是必須的。
曾參與報導騷亂事件的香港記者丁小姐透露,當日自己在後方,未前往現場,但看過前綫同事傳遞回來的視頻素材,只覺得觸目驚心。她表示,不排除大部分市民是理性的,但當日那群衝在最前綫、戴上頭盔口罩的「暴徒」,用削尖的鐵枝、鐵馬甚至磚頭投擲警察,已經完全超過和平集會、示威的程度,隨時會對警察造成生命傷害。
她說,「如果這樣警察還不出手,那還怎麽維護城市治安?警察也是香港的一部分,他們也有家人父母,爲什麽他們就要承受來自暴徒的武力攻擊而不能還手?難道我們一向引以爲榮的文明民主社會,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曾在美國學習、居住過的香港市民梁先生認爲,當天部分示威者從地上挖磚頭,隨意搬動公共設施,摔鐵馬、撬鐵棍,亂扔亂砸,甚至「襲警」,這在英美等國簡直不敢想像。在英美等地,警方執法時,哪怕是在「一對一」的情况下,在對方還沒有實質行動時,警察就可以直接出手將其制服,如若「襲警」,執法一方甚至可以采取足以致命的自衛措施。
與英、美相比,梁先生認爲,香港警察已經「非常斯文」了。當天示威者數量明顯多於警察,那麼多人幾乎一起衝入立法會,期間警方已多次舉黃牌、紅牌警告,最後逼不得已才使用適當武力。警方投放催淚彈等也主要是爲了驅散人群,相信如果不采取這樣的行動,可能會發生更嚴重的混亂。他感歎,「他們非常不容易,徹夜守護香港,香港社會應該要給香港警察更多的包容和理解。」
在有個別聲音質疑警方過分使用武力時,互聯網盛傳的一篇香港警察講述自身以血肉之軀守護香港的剖白令人動容。這篇題為《一個警察的心聲》的文章寫到:「很多人昨日表達了他們對香港的‘熱情’:罷工、擋路、拆磚,有和平的、有暴力的,都有。有些人,他們的目的和行動沒那麼純粹。」這些肺腑之語得到不少香港市民的認同。
香港市民胡小姐認爲,將犯罪分子繩之于法是天經地義的。她真不明白爲何香港特區政府依法修訂《逃犯條例》會招致如此暴力的抗議。作爲普通市民,她絕不想和被其他國家或地區緝捕的「逃犯」在一起生活。胡小姐十分費解幷强烈質疑現場與警察進行激烈對抗的暴徒的動機,認爲警察嚴厲執法完全正當。
香港立法會議員冀特區政府不要屈服暴力訴求 早日通過修例
香港中通社6月14日電:香港於12日因有示威者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而發生暴動,身兼香港政團新民黨主席的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在14日表示,特區政府目前首要的迫切工作是通過修例,因爲若特區政府屈服于訴諸暴力的訴求,香港將付出更大的代價,長遠而言對香港的前途也更加不好。
香港於12日早上至13日淩晨,一群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激進示威者,在金鐘立法會一帶向防衛的警方發動衝擊,幷使用攻擊性武器襲警,繼而演變成暴動。立法會原定於12日舉行的二讀修訂《逃犯條例》會議因而押後,截至14日下午,仍沒有確實的開會日期。
葉劉淑儀14日表示,修例只是針對干犯7年或以上刑事罪行的罪犯,絕不會影響香港市民,希望市民不要擔心,幷强烈呼籲市民不要作出任何訴諸暴力的訴求。她重申,修例不是反對派口中的「惡法」,而是有助促進各個司法管轄區緝捕嚴重罪犯的合作協議條文。
據她所知,由於12日當天示威者的衝擊不斷迫近立法會,這讓立法會內一些議員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加上示威者佔據馬路、並持有磚頭、鐵棒等攻擊性武器,所以警方才使用必要且適當的武力驅散人群和平亂。她希望,市民能體諒警方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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