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稱,此次編制是對前幾輪珠三角區域規劃的修訂、梳理、深化和細化,是對珠三角區域規劃的多規合一,具有地理概念的全域和空間規劃。
在具體編制上,會議提出: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以及城市已有規劃為基礎,與廣東新型城鎮化規劃相銜接,將優化城市群功能配置和城鎮體系構建、節約集約用地、生態安全、環境容量、優化綜合交通體系、傳統村落與歷史建築保護、改善環境品質特別是水系污染和大氣防治等作為規劃重點,在全域統籌佈局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要素,科學規劃人口分佈和結構、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配置。
另外,突出城市像城市、鄉村像鄉村的理念,把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分工、功能互補、協同發展;發揮珠三角傳統優勢,明確珠三角在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與港澳、泛珠區域深化合作的戰略舉措;建立全域空間精准管控的資訊化體系,對土地進行梳理,解決土地碎片化的問題;通過生態控制線、生態敏感區、城市開發邊界劃定“可為”、“不可為”和“無為而治”的空間。對於還不能確定或者爭議較大的空間,要納入長遠的空間管治體系予以控制,為今後發展預留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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